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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西北地区农业经济开发的历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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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明代为了发展西北经济,巩固西北边防,除在关中平原等地充分发动百姓进行农业开垦外,还在西北沿边地区组织军队开展屯田活动,农业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超过了它以前的任何朝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缺乏统一计划和合理安排,过于追求开垦顷亩,形成过度开垦。而过度开垦的结果又使得森林草原植被大量被破坏,生态环境条件恶化,引发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和黄河下游水患严重等等后果,对后世子孙遗害无穷。本文认为:明代西北地区的开发势在必行,沿边屯田也无可厚非。但开垦过程中一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二要完善管理,善始善终;三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收到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明代西北地区屯田活动农业生态经济开发
明代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开发情况,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说,都超过了它以前的任何朝代。这对于当时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边防稳定,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其成就不容忽视。但是,由于当时的开发缺乏一种全局性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形成过度开垦,耕作粗放的现象,且由于后期管理不善,造成土地的大量荒芜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在我国农业开发史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值得很好的研究总结。尤其是在今日西部地区经济开发已经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回顾和总结明代200年间西北地区的开发历史,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明代西北地区农业经济开发概述
明代西北地区的政区机构是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包括今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完全意义上的大西北地区。这一地区的地域辽阔,地形多样,农业开发的条件和方式也各不相同。本文由近及远,按照关中地区、陕北黄土高原、西北宁甘青地区为序依次叙述。
关中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农业开发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是西北地区的重要粮仓。其面积在西北地区所占比例不是很大,然其经济比重却在西北地区占重要地位。
明代初年,在明朝政府各种鼓励开垦政策、措施的感召和鼓励下,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迅速恢复,据地方志记载,至洪武十九年(1386年),作为西北地区政治和经济中心的西安府的粮仓已经有了很多储蓄①,耀县也是“创丰盈仓,积粟数万石”②。耀县地处关中和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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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太祖实录》卷177,洪武十九年四月己亥。
②雍正《陕西通志》卷52《食货》。
北的接界处,向为贫瘠之地,其积粟如此,说明其农业开垦已达到较高水平。耀县如此,则关中地区的开垦情况可以想见。现在所见到的记载明初关中地区耕田数字的仅有蓝田、郃阳、泾阳、武功、富平、华阴、三原等七县,其中蓝田县1558.43顷①;合阳县4405.24顷②;泾阳县5594.46顷③;武功县1890顷④;富平县9097.52顷⑤;华阴县2595.35顷⑥;三原县399t.30顷⑦,这几个县遍布关中的不同方位,基本可以代表当时关中的农业开发水平。如以此作为当时关中地区土地开垦的平均数类推的话,则可得土地162308.53顷,基本可以反映出明初关中地区的开垦情况。明代中期,关中地区的土地开垦又有发展。成化十二年(1476年),余子俊为西安知府,曾在泾阳开山引水,兴修水利,仅这一工程就灌溉关中田地1000余顷⑧。嘉靖《陕西通志》记载:嘉靖年间,陕西全省(即今西北地区)共有耕地316331.65顷,其中关中地区有夏秋地176956.02顷⑨,占整个西北地区的一半以上,据此即可推测,明代初年洪武年间,关中地区的土地基本全部得到开垦。由于关中地区的土地开垦是以民屯为主,所以一直呈现稳步发展的势头。
陕北黄土高原地区隶属于陕西省延安府,为明王朝西北边陲重地。明代初年,因西北边境一直不得安宁,百姓流离;士兵又忙于戍边作战,农业开垦无法进行。一直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年)八月,明太祖诏令延安候唐胜宗、长兴侯耿炳文屯田陕西,拉开了陕北黄土高原农业开发的序幕⑩。洪武十九年(1386年),又命颍国公傅友德“练兵山陕,总屯田事”⑾。明成祖即位之后,继承太祖遗绪,继续发展西北边境的屯田事业。永乐元年(1403年)应工部尚书黄福的请求,供给陕西屯军种子、牛具,以助屯田⑿。宣德六年(1431年),朝廷又遣侍郎罗汝敬督陕西屯田⒀。成化五年(1469年)十一月,鞑靼部毛里孩侵犯延绥,阿罗出侵入河套地区。六年(1470年)正月,大同总兵杨信击败毛里孩,宪宗即下诏开延绥屯田⒁。九年(1473年),余子俊又在东自陕北清水营,西至宁夏花马池之间“凿崖筑墙,掘堑其下,连比不绝,每二、三里置敌台崖寨备巡察”,共修“城堡十一,边墩十五,小墩七十八,崖寨八百九十”,使之成为一道长达1770多里的边墙。并将墙内之地“悉分屯垦,岁得粮六万石有奇”⒂。自边墙修成之后,榆林兵士增加,边境渐宁,于是沿边军民得以安心耕种。同年,又在榆林以南募民屯田⒃。明代中期,陕北黄土高原的开垦继续向边境地区发展,嘉靖十三年(1534年)诏给陕西屯军牛种,令开垦境外荒田⒄。当朝廷主持屯政的官员庞尚鹏



1楼2011-04-24 17:03回复
    什么原因呢?“盖由嘉靖20年间,沿边诸臣以营缮之故,辄伐木取材,不思为边关万世虑。其后积习相仍,遂弛厉禁。烧柴为炭,折枝为薪”,“或伐木遍搜于绝峤,以给修边之功;或采薪贸易于通衢,以供抚夷之费”。致使“斧斤剥削,萌蘖殆尽”⑥。在庞尚鹏看来,这种对边境地区林木不加保护,一味砍伐的做法,无疑是自毁长城,给外敌的入侵开辟了道路。明代另一位主持过屯田事务的官员吕坤也说到,在山陕一带沿边地区,曾经是“树木最多,大者合抱于云,小者密比如栉”,是边关上的另一道万里长城。但是“自贪功者藉开垦之名,喜事者倡修理之说”,以及逃避于这里的百姓,“据深山为固巢,以林木为世产,延烧之一望成灰,砍伐者数里如扫”,加之近山之民“日夜锯木解板”,沿边守备操防的官员,不但不加禁止,反而通同一气,从中取利,助长了这种乱砍滥伐的风气,形成“百家成聚,千夫为邻,逐之不可,禁之不从”的现象。结果使得原来的边塞成为坦途,虏器犯边不止。而老百姓不仅未因此长期致富,反而因水土流失,耕种无着而贫困不堪。展望未来,吕坤痛心疾首地说:“他日之祸,臣不忍言”⑦。兵部尚书马文升在分析九边边防时认为:如果说九边屯兵和封建诸藩是九边的第一道藩篱的话,宁夏之贺兰山、黄河之险,至山西的偏头、雁门、紫荆等关到河北的居庸关、潮河川直到喜峰口、山海关一线,“延袤数千里,山势险要,林木茂密,人马不通,实为第二藩篱”,可惜从成化以后,这一线的树木即惨遭破坏。先是京师风气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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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万历《陕西通志》卷6《山川》。
    ②严如熠:《三省边防要览》卷6《险要》。
    ③《甘肃新通志》卷13《舆地志》。
    ④《明经世文编》卷238,曾铣:《复套条议》。
    ⑤《明经世文编》卷448,涂宗浚:《奏报阅视条陈十事疏》。
    ⑥《明经世文编》卷357,庞尚鹏:《酌陈备边末议以广屯种疏》。
    ⑦见《明经世文编》卷416,吕坤:《摘陈边计民艰疏》。


    5楼2011-04-2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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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8 18: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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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民之家,竟造第宅,使得木价昂贵,于是人们纷纷进山,将被封禁的林木大肆砍伐,仅每年卖到京师的木材就有百十余万,很快使这里的林木减少十分之六、七①。以上几位官员的为政时间都在明中期,对同一问题有如此一致的看法,可见其时森林破坏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明代沿边地区森林植被的毁灭性破坏,对后世造成了极为严重后果。
      后果之一是水土流失严重。明代实行军屯的地方,大部分是在西北边境地区,这些地方多是山坡丘陵地带,本来就是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加之明代北方气候干旱,一旦植被遭到破坏,就很难恢复。一般军屯都是地带不固定,耕作粗放,广种薄收。所以很快就使这些地方出现水土流失现象,且以后日益加剧。如陕北黄土高原地区原的切割、沟壑的发育就是水土流失的直接后果②。宁夏平原自然条件良好,宜于农耕,明初实行“空边”政策,使这里人民内徙,农田荒芜。明中期以后,又在这里实行屯田,恢复耕种,万历时这里就遭到严重侵蚀,“移丘换段,水冲沙压,间岁有之”③。沿边地区的军镇城堡也因为水土流失的关系而屡有坍塌。至于那些因河水横流,东西冲陷的屯田面积更是数不胜数。明代黄土高原地区这种情况很多,兹不一一赘述。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使当时开垦的土地很快支离破碎,不堪耕种,实在难以恢复到被开垦前的景观。
      


      6楼2011-04-2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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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果之二是土壤沙化。明代因开垦引起的土壤沙化情况是很多的,仅以宁夏地区的铁柱泉城为例。铁柱泉城始建于明代中叶,因当地有铁柱泉而得名。建城前的铁柱泉地区,水量丰富,水味甘甜,“日饮数万骑弗之涸”,周围“幅员数百里,又皆沃壤可耕之地”④。当时主持陕西屯政的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尚书刘天和看到这块水草丰美、土壤肥沃、幅员辽阔之地,心里非常高兴,随即下令在这里驻军建城。新建成的铁柱泉城“环四里许,高四寻有奇,厚亦如之。城以卫泉,泉以卫隍,工图永坚”,然后又“置兵千五,兼募以守之……因地之利而利,则给以耕之”,很快使这片多年未被开垦的草原上出现了“草莱辟,禾黍蕃,又可以作牧而庶孽畜”的欣欣向荣的景象⑤,昔日之草原风光完全被农耕景观所替代。但由于当时地广人稀,耕作粗放,加之受气候和土壤条件的限制,樵采和放牧的过度,屯田又实行轮荒制,终于使这片美丽的大草原变成了一片荒漠。不唯铁柱泉城人去城空,城门城墙均被积沙所湮塞,就连当年“饮万骑弗涸”的铁柱泉也踪迹渺无,湮没于荒漠之中,以至后来“铁柱泉”之名再无人提起,代之以“河东沙区”的称号⑥。


        7楼2011-04-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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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1-04-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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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明代西北地区农业经济开发的历史思考
            如上所述,明代西北地区经济开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也是令人怵目惊心的,留给人们的教训也是惨痛的。时至今日,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条件恶劣,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这不能不归咎于历史时期人类的盲目开发所带来的后果。
            回顾明代西北地区的农业开发,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值得引发思考的问题:


            10楼2011-04-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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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是合理开发,因地制宜。无论是任何地方或任何时期,经济开发都是完全必要的,必不可少的。不开发生产力就无以发展,不开发社会就无以进步。但开发的范围一定要适度,应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否则就会适得其反。明代西北地区农业开发的重点是关中地区的农业开发,这无疑是非常正确、值得肯定的。关中地区平原广阔,土壤肥沃,具有悠久的农耕历史,是传统的农业区。明初政府实行种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开垦,使得元末残破凋敝的关中地区经济得以迅速恢复,为改变当时西北的贫困状况、促进西北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巩固西北边防创造了条件。其成绩是显著的,意义是深远的。又西北边防关系着明王朝北部边疆的安全问题,为数众多的军士的粮食来源如何解决,也是明政府面临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实行军屯亦无可厚非。但对所要开垦的地域和范围应严格选择和确定,决不能无计划地盲目开垦。如三关地区的“平原沃野”、延绥镇东西“广袤一千五百里”的土地及宁夏铁柱泉地区的肥田沃土,均可合理使用,组织人力有计划地进行耕种,以供军需。而对那些宜林宜牧之地,则应根据实际进行合理安排,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不应一概而论,一味地追求开垦顷亩,造成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尤其是悬崖峭壁、千山万壑之间,更不应强行开垦,应保持原有的状态或是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以保护,使之更为改善。
              其二是要完善管理。明代沿边地区以军屯为主,初期尚能设置官吏,严加管理,使屯田活动收到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弊端丛生,屯田制度遭到破坏,就把好事变成了坏事。明代屯田活动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官吏的贪渎和豪强的兼并。明初明确规定了屯田的纳税数额,又规定所在官员不能随便役使屯田军士。这种规定初时尚能奏效,但到后期则日渐废驰,不但征收数额成倍增加,所在官员也视屯军为奴隶,随便役使、盘剥,使得屯军不堪忍受,纷纷逃亡,造成屯田的大量荒芜。如陕北延绥镇,明初有屯田士兵58067人,弘治八年(1495年)仅余25423人,正德十三年(1518年)又减至24589人①。军士大量减员的原因是逃亡所致。查其原因,乃有“凭陵渔夺者,有影射雄据者,有科敛诛求者,有乾没侵欺者,有相视胡越者”,使得屯田军士“强者规避,弱者流移,其能屹然自立者或寡矣”②。宁夏靖虏卫,屯田的土地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属可耕之地,有的则贫瘠不毛,有的干脆就是沙碛,但征收租赋时不加区别,一概以每顷粮六石、草九束,地亩钱每亩一钱为率,结果能完成的仅有1/10,包赔者4/10,完全无力交纳逃亡者十分之五、六,该卫原有卫军2300名,不长时间就剩下1516名③。西宁卫原本屯田数量就很少,嘉靖中右佥都御史杨博到此查看时,查出仅卫所南面荒芜的土地就有40顷左右,地方官员召人耕种,竟无人愿意响应。原来是当地父老“咸己为往年兴复屯田,或种未人土,名已人册……未受富饶之利,先罹剥肤之害”④,以故宁愿贫苦逃亡,也不愿垦田耕种。其它各卫也是因士兵“苦于赔累,相继逃亡,抛下田亩荒芜”⑤。明代中期曾对屯田问题进行过一次清查,查出全国卫所屯田被侵夺盘剥事项41000项,数字之多,令人震惊,就这“中间尚有未能清出者”⑥。当然屯田的荒芜还有战争因素,因军队的转防,敌军的骚扰等,使得屯田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原来耕种的土地遂被抛荒。另外还有在耕作制度上的管理问题,屯田规定每名士兵耕种50亩地,这对负有戍边任务的士兵来说,已是不轻的负担。但有的地方盲目追求数量,强迫士兵开垦100—200亩不等的土地⑦,严重超出士兵力所能及的范围,造成广种薄收、耕作粗放的现象,也是土地抛荒的一个重要原因。宁夏铁柱泉的荒芜即因军队转防和粗放耕作所致。土地荒芜使得被开垦过的地表土大量暴露,风吹沙蚀,日渐演化,逐渐成为沙碛。这应该是沙漠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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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1-04-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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