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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一大堆,挺药的敢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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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很简单对么~你们倒是跟我说说,药狗这么一个"人才",你们说人才,那就"人才"吧,还是高材生,有教养有修养的好学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干什么?防身?防黑社会?防恐怖分子?


IP属地:福建1楼2011-04-22 23:12回复
    人家怕被他爹妈的仇家杀嘛 结果哎 还是难逃一死


    IP属地:湖北3楼2011-04-2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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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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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死了真真是为名除害


      IP属地:湖北4楼2011-04-2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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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怎么,不敢回啊,哎,5毛真没职业道德。那个脸像锅底的“绿屎”,危害公共安全该怎么判啊~~


        IP属地:福建5楼2011-04-2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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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药的死刑不是仇富,不是仇官,也和民意左右司法无关。主要是在公共安全上,你想你吃了火锅,唱着歌,带着老婆上了街,突然就被人用刀子捅死了。。。。。所以,对法律不信任也好,对专家不信任也好,最终的理由就是,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没有差别,随意杀人,比方说拿刀冲进幼儿园,又或者拿刀在大街上砍人,就对公共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
          另外,你不判他死刑,不能保证关他几年以后放出来,他不会再杀人,也不能保证还有变态会模仿他去杀人(因为不会被判死),所以了,死刑
          


          IP属地:广东6楼2011-04-2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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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让父母返贫,只有牺牲自己,一命换一命了.


            7楼2011-04-22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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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所以说他是及其清醒的,不是一时糊涂,同时也是及其变态的,扭曲的


              IP属地:广东8楼2011-04-2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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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这么多条罪行,应该是死刑立即执行。


                IP属地:福建9楼2011-04-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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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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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帮五毛,拿钱还是爹妈都会卖的,无语中、


                  IP属地:山东10楼2011-04-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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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1楼2011-04-22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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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2楼2011-04-22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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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支持楼主···但是隐藏在背后的人更可怕!


                        13楼2011-04-2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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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他不死别人模仿他这与药家鑫无关。
                          他不应为此承担责任、你这属于杀鸡儆猴。
                          难道这是法律允许的?


                          14楼2011-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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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法律的作用就是杀鸡儆猴,你说对了,法律告诉你甚么不该做,做了就要承担后果,这就是法律的作用,约束所有人的行为。如果有人敢触犯的话,就执行条例,不然法律只是一张纸。


                            IP属地:广东16楼2011-04-23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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