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吧 关注:12,840贴子:1,587,159
  • 11回复贴,共1

一审判决死刑的目的是为了将“自首”情节合法化(曾被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窃以为
一审判决死刑的目的是为了将“自首”情节合法化
以便在二审中根据一审“自首”情节,理直气壮地将“死刑”改为“死缓”
所以,一审就是一场戏
大家该磨刀的就快去吧
靠“法官”是没戏地


IP属地:湖南1楼2011-04-22 13:25回复
    这么说我回帖的也被删了


    3楼2011-04-22 13:35
    回复
      2025-08-19 19:10: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一审坐实自首,二审就可以借题发挥,老百姓都能看出来的


      IP属地:江苏4楼2011-04-22 13:37
      回复
        一审法官详细解释过自首为何不能从轻处罚的原因了,2审不可能用这个理由改判的。事实上2审改判的压力非常大,除非期间家属谅解了,否则没有机会


        5楼2011-04-22 13:38
        回复
          中国的国内外矛盾在不断积累 千万不要爆发!


          6楼2011-04-22 13:43
          回复
            法官收了多少钱?大家人肉下法官


            7楼2011-04-22 13:45
            回复
              不杀不快! 不杀不快!


              IP属地:天津8楼2011-04-22 13:50
              回复
                我觉得没有人会傻到因为药家鑫而背上千古骂名 这个大锅 谁敢背 我觉得一审法官肯定也很无奈 迫于内部压力不能杀 迫于民众压力又不能饶 于是只能判个死刑 但又不立即执行 算是摆脱了2边的压力 把担子扔给二审法官了


                9楼2011-04-22 13:53
                回复
                  2025-08-19 19:04: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立功==============
                  


                  IP属地:湖南10楼2011-04-22 13:57
                  回复
                    记者:既然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为什么还要判处其死刑?
                    法官:这是结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具体案情而综合评判的。纵观本案,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记住其车牌号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被告人药家鑫持尖刀在被害人前胸、后背等部位连捅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药家鑫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7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种例外情形,虽有自首情节,仍应依法严惩。
                    


                    IP属地:福建12楼2011-04-22 14:29
                    回复
                      我也纳闷,明明凤凰网的一篇律师的文章说了,不构成自首的


                      IP属地:北京13楼2011-04-22 14:32
                      回复
                        自首就是个笑话,立功没有,5楼正解,LZ切勿杞人忧天~


                        IP属地:美国14楼2011-04-22 14: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