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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药家鑫死刑,被害人没有赔偿,让我们帮一下这个家庭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是一个家,在失去了张妙以后,显得凌乱,凄凉
没有妈妈的孩子,像个草,家还是要撑着
孩子还是要面对现实,好好茁壮长大
贴吧里面哪位网友能提供张妙家的地址
让我们这些社会最底层的芸芸众生
来为这样一个家庭,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不要那沾满鲜血的,肮脏的或者来路不明的钱
做一些我们能做的事情
帮帮这个身陷囹圄的家庭吧
收入不高,本人愿意捐款500元



1楼2011-04-22 08:40回复
    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呢,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的呢


    2楼2011-04-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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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0 20:42:5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绝对会捐款!天朝若不公,人道还在!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04-2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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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酱紫在天朝好像是算非法集资。。。日本地震的时候我就想呼吁大家捐款来着...然后也悲剧了。


        4楼2011-04-2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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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甘肃省的一个穷工人,我捐200!


          7楼2011-04-2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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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楼
            不是非法集资,用于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发捐款,是合法的。如果这都是非法集资的话,512的时候非法集资就真的海了去了.


            8楼2011-04-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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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男,1981年10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夫,王思宇之父。
              诉讼代理人张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男,1955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北雷村南村184号。系被害人张妙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小欠,女,1956年2月2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母。
              张妙的家人有获得幸福生活的权力,这是他们应得的!王辉会有一个妻子的,王思宇会有一个新妈妈的,张妙的父母会看到自己的儿孙过上好日子的,这是他们应得的!张妙会在天上看见的!看见恶人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不论是今生还是幽冥),看见她所爱的人得到幸福,这 是他们应得的!正义必将实现


              10楼2011-04-27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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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男,2008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宫子村西村116号。系被害人张妙之子。
                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男,1981年10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夫,王思宇之父。
                诉讼代理人张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男,1955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北雷村南村184号。系被害人张妙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小欠,女,1956年2月2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母。


                11楼2011-04-2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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