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第一,这类案件是没有被侵害人的案件。在其它有被侵害人的案件,现在实践中一般是接到报案、控告则必须当场进行接办案登记,经审查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后必须受案,必须办理,更何况还有案件的被侵害人在后面关注催促。
第二,因为这类案件容易证据不足的特性,所以需要进行补强,比如在只有支付记录的情况下,就需要男女双方的口供进行对转账记录的确认、印证,如此才能达到处罚标准。但是这个口供的取得又是一个大的工作量,不如抓现行,让对方百口莫辩来的省事。
第三,事后倒查它常常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什么手段呢?就是服务于X 事案件的一种客观需要,也就是说,在办案人员查获到一起犯zui 的时候,由于现行抓到的人数不够,因此需要倒查来作为证人以达到证明这家店确实有组织做大活的目的。
第二,因为这类案件容易证据不足的特性,所以需要进行补强,比如在只有支付记录的情况下,就需要男女双方的口供进行对转账记录的确认、印证,如此才能达到处罚标准。但是这个口供的取得又是一个大的工作量,不如抓现行,让对方百口莫辩来的省事。
第三,事后倒查它常常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什么手段呢?就是服务于X 事案件的一种客观需要,也就是说,在办案人员查获到一起犯zui 的时候,由于现行抓到的人数不够,因此需要倒查来作为证人以达到证明这家店确实有组织做大活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