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评论区阴成啥了😅
“提醒所有人:最近用‘诅咒、恐吓’(如‘不转发就鬼缠上你’″少活十年″)逼迫他人传播的行为,已经违反《网络安全法》第12条‘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轻则平台处罚,重则承担法律责任!
大家完全不用怕,更别转发(转发可能涉嫌帮助扩散违法信息),直接举报‘恶意骚扰/违法信息’,让平台依法处理!这种套路法律不允许,吓唬人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2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