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亚东 刘百军 福建省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4月13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从去年情况来看,该省拐卖犯罪出现了收买犯罪突出等新动向和苗头。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表示,根据公安部打拐办的通报,2010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10日,福建省共立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1036起,位居全国第二,占同期全国同类案件立案数的23.95%,这说明福建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拐入地。
区域特征有所发展。从发案地来看,除泉州、三明、宁德等买儿买妻传统区域的拐卖犯罪仍然相对较多之外,去年福州、莆田两地拐卖案件的数量也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莆田,已成为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案最多的一个区域。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表示,根据公安部打拐办的通报,2010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10日,福建省共立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1036起,位居全国第二,占同期全国同类案件立案数的23.95%,这说明福建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拐入地。
区域特征有所发展。从发案地来看,除泉州、三明、宁德等买儿买妻传统区域的拐卖犯罪仍然相对较多之外,去年福州、莆田两地拐卖案件的数量也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莆田,已成为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案最多的一个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