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8 和 15 天,每周 1 次,每次口服给药 4 mg。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21 天,每日 1 次,每次给药 25 mg。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8、15 和 22 天给药,每次 40 mg。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8 和 15 天,每周 1 次,每次口服给药 4 mg。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21 天,每日 1 次,每次给药 25 mg。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在 28 天治疗周期的第 1、8、15 和 22 天给药,每次 40 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