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先干的
《明太祖实录》:“攻破高邮之时,城中杀死小军数多,头目不曾杀一名”“男子之妻多在高邮被掳,总兵官为甚不肯给亲完聚发来?这个比杀人那个重!当城破之日,将头目、军人一概杀了,倒无可论。掳了妻子,发将精汉来我这里,陪了衣粮,又费关防,养不住”。
苏州平吴屠戮与劫掠(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吴中故语》:“纵兵屠戮,二岁小儿亦斫为三段”,“葑门以信国公祠,至今百载,人犹萧然”;城破后,张士诚政权官属、家属及流寓之人二十余万被强制迁徙,沿途“械系相疾视,皆有难色”,死伤无数。
《皇明纪事录》卷上原文:
“洪武元年二月,大将军徐达等师至东昌,元平章申荣守御,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城中军民,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明史·地理志》:
“东昌府,元东昌路,洪武元年为府。洪武二十四年编户二千四百,户不及元时十分之一。”
屠泰州(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皇朝平吴录》原文:“至正二十五年十月,徐达、常遇春率师围泰州,张士诚守将严再兴坚守月余,城破,遇春纵兵屠戮,俘其将士五千余人,余众溃散。”
屠饶州(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四原文:“至正二十一年,常遇春攻饶州,陈友谅守将于光固守,城破,遇春以其久拒,屠其城,戮其守将,城中军民死伤无算。”
湖南地区报复性屠戮(1363-1369年,俗称“洪武屠湘”)《刘三吾集·段氏族谱序》:“凡附友谅者,男妇老幼皆屠之”;湖南攸县《石桥傅氏族谱》载:“元季末,陈友谅据湖南……明祖纵兵屠戮,湘江两岸人烟几绝”,
《醴陵县志·氏族志》原文:“元季兵燹,明祖屠戮,县境土著仅存七姓,户不满三百。元贞元年醴陵升中州,户四万,口十余万,至洪武初,扫地皆空。”
湘潭屠城事件,《湖南省志》记载,1369年,因湘潭人支持陈友谅部将饶鼎臣,潭州指挥严广对湘潭城实施屠戮,全县战后仅幸存20053人,十室九空 。
庆阳屠城(洪武二年,1369年)
徐达率军攻破坚守数月的庆阳(今甘肃庆阳),对城内实施针对性屠戮。洪武朝亲历者俞本《纪事录》明确记载:“张良臣固守,城破,屠其男子,纵掳妇女”;《明史·徐达传》记载,此次屠城导致城内死亡人数达数万。
大理屠城与西南征剿(洪武十四年,1381年)
《明史·傅友德传》载:“段氏负固不服,友德攻克之,烧书、挖祖坟,大理文化空白”;《滇史》记载战后“自洮河至积石关三百里,骸骨遍野”。《明史·吴复传》记载,吴复“克墨定苗,至吉刺堡,筑安庄、新城,平七百房诸寨,斩获万计”。
上元、江宁两县屠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俞本《纪事录》记载:“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祝允明《野记》补充细节:“京民为逆,戮其半,迁其半于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