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要求虽高,但唐山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中成绩斐然,堪此称号。唐山市已连续获得了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连续四届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08年,唐山成为中国GDP3000亿俱乐部新增成员,也成为环渤海区域除北京、天津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副省级城市后的第一个地级市成员。2009年唐山排名稳步上升,位列第18位,经济总量达到3800亿元。唐山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为了“把新唐山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市政府大力实施改造震后棚户区、提高低保标准、实行全民医保、高中免费教育、改善城市环境、城乡等值化建设等民生工程,使生活在这座曾经最不幸城市里的人们,体会着3000亿后的幸福感觉。2008年,唐山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