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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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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
       太 上 曰 : 祸 福 无 门 , 唯 人 自 召 。 善 恶 之 报 , 如 影 随 形 。 是 以天 地 有 司 过 之 神 . 依 人 犯 轻 重 , 以 夺 人 算 。 算 减 则 贫 耗 , 多逢 忧 患 , 人 皆 恶 之 , 刑 祸 随 之 , 吉 庆 避 之 , 恶 星 灾 之 , 算 尽则 死 。 又 有 三 台 北 斗 神 君 , 在 人 头 上 , 录 人 罪 恶 , 夺 其 纪 算。 又 有 三 尸 神 , 在 人 身 中 , 每 到 庚 申 日 , 辄 上 诣 天 曹 , 言 人罪 过 。 月 晦 之 日 , 灶 神 亦 然 。 凡 人 有 过 , 大 则 夺 纪 , 小 则 夺算 。 其 过 大 小 , 有 数 百 事 , 欲 求 长 生 者 , 先 须 避 之 。 是 道 则进 , 非 道 则 退 。 不 履 邪 径 , 不 欺 暗 室 。 积 德 累 功 , 慈 心 于 物。 忠 孝 友 悌 , 正 己 化 人 , 矜 孤 恤 寡 , 犹 老 怀 幼 。 昆 虫 草 木 ,犹 不 可 伤 。 宜 悯 人 之 凶 , 乐 人 之 善 , 济 人 之 急 , 救 人 之 危 。见 人 之 得 , 如 己 之 得 。 见 人 之 失 , 如 己 之 失 。 不 彰 人 短 , 不炫 己 长 。 遏 恶 扬 善 , 推 多 取 少 。 受 辱 不 怨 , 受 宠 若 惊 。 施 恩不 求 报 , 与 人 不 追 悔 。 所 谓 善 人 , 人 皆 敬 之 . 天 道 佑 之 , 福禄 随 之 。 众 邪 远 之 , 神 灵 卫 之 , 所 作 必 成 , 神 仙 可 冀 。
       欲 求 天 仙 者 , 当 立 一 千 三 百 善 . 欲 求 地 仙 者 , 当 立 三 百善 . 苟 或 非 义 而 动 , 背 理 而 行 。 以 恶 为 能 , 忍 作 残 害 。 阴 贼良 善 , 暗 侮 君 亲 。 慢 其 先 生 , 叛 其 所 事 。 诳 诸 无 识 , 谤 诸 同学 。 虚 诬 诈 为 , 攻 讦 宗 亲 。 刚 强 不 仁 , 狠 戾 自 用 。 是 非 不 当, 向 背 乖 宜 。 虐 下 取 功 , 谄 上 希 旨 。 受 恩 不 感 , 念 怨 不 休 。轻 蔑 天 民 , 扰 乱 国 政 。 赏 及 非 义 , 刑 及 无 辜 。 杀 人 取 财 , 倾人 取 位 。 诛 降 戮 服 , 贬 正 排 贤 。 凌 孤 逼 寡 , 弃 法 受 贿 。 以 直为 曲 , 以 曲 为 直 。 入 轻 为 重 , 见 杀 加 怒 。 知 过 不 改 , 知 善 不为 。 自 罪 引 他 , 壅 塞 方 术 。 讪 谤 贤 圣 , 侵 凌 道 德 。 射 飞 逐 走, 发 蛰 惊 栖 , 填 穴 覆 巢 , 伤 胎 破 卵 。 愿 人 有 失 , 毁 人 成 功 。危 人 自 安 , 减 人 自 益 。 以 恶 易 好 , 以 私 废 公 。 窃 人 之 能 , 蔽人 之 善 。 形 人 之 丑 , 讦 人 之 私 。 耗 人 货 财 , 离 人 骨 肉 。 侵 人所 爱 , 助 人 为 非 , 逞 志 作 威 , 辱 人 求 胜 。 败 人 苗 稼 , 破 人 婚姻 。 苟 富 而 骄 , 苟 免 无 耻 . 认 恩 推 过 。 嫁 祸 卖 恶 。 沽 买 虚 誉, 包 贮 险 心 。 挫 人 所 长 , 謢 己 所 短 。 乘 威 迫 胁 , 纵 暴 杀 伤 。无 故 剪 裁 , 非 礼 烹 宰 。 散 弃 五 谷 , 劳 扰 众 生 。 破 人 之 家 。 取其 财 宝 。决 水 放 火 , 以 害 民 居 , 紊 人 规 模 , 以 败 人 功 , 损 人 器 物 , 以穷 人 用 。 见 他 荣 贵 , 愿 他 流 贬 。 见 他 富 有 , 愿 他 破 散 。 见 他色 美 , 起 心 科 之 。 负 他 货 财 , 原 他 身 死 。 干 求 不 遂 , 便 生 咒恨 。 见 他 失 便 , 便 说 他 过 。 见 他 体 相 不 具 而 笑 之 。 见 他 才 能 可 称 而 抑 之 。 埋 蛊 厌 人, 用 药 杀 树 。 恚 怒 师 傅 , 抵 触 父 兄 。 强 取 强 求 , 好 侵 好 夺 。掳 掠 致 富 , 巧 诈 求 迁 。 赏 罚 不 平 , 逸 乐 过 节 。 苛 虐 其 下 , 恐吓 于 他 。 怨 天 尤 人 , 呵 风 骂 雨 。 斗 合 争 讼 , 妄 逐 朋 党 。 用 妻妾 语 , 违 父 母 训 。 得 新 忘 故 。 口 是 心 非 , 贪 冒 于 财 , 欺 罔 其上 。 造 作 恶 语 , 谗 毁 平 人 。 毁 人 称 直 , 骂 神 称 正 , 弃 顺 效 逆, 背 亲 向 疏 。
       指 天 地 以 证 鄙 坏 , 引 神 明 而 监 猥 事 。 施 与 后 悔 , 假 借 不还 。 分 外 营 求 , 力 上 施 设 。 淫 欲 过 度 , 心 毒 貌 慈 。 秽 食 馁 人, 左 道 惑 众 。 短 尺 狭 度 , 轻 秤 小 升 。 以 伪 杂 真 , 采 取 奸 利 。压 良 为 贱 , 谩 蓦 愚 人 , 贪 婪 无 厌 , 咒 诅 求 直 。 嗜 酒 悖 乱 , 骨肉 忿 争 。 男 不 忠 良 , 女 不 柔 顺 。 不 和 其 室 , 不 敬 其 夫 。 每 好矜 夸 , 常 行 妒 忌 。
       无 行 于 妻 子 , 失 礼 于 舅 姑 . 轻 慢 先 灵 , 违 逆 上 命 。 作 为无 益 , 怀 挟 外 心 。 自 咒 咒 他 , 偏 憎 偏 爱 。 越 井 越 灶 , 跳 食 跳人 。 损 子 堕 胎 , 行 多 隐 僻 。 晦 腊 歌 舞 , 朔 旦 号 怒 。
       对 北 涕 唾 及 溺 , 对 灶 吟 咏 及 哭 。 又 以 灶 火 烧 香 , 秽 柴 作食 。 夜 起 裸 露 , 八 节 行 刑 。 唾 流 星 , 指 虹 霓 。 骖 指 三 光 , 久视 日 月 , 春 月 燎 腊 , 对 北 恶 骂 。 无 故 杀 龟 打 蛇 , 如 是 等 罪 ,司 命 随 其 轻 重 , 夺 其 纪 算 。 算 尽 则 死 , 死 有 余 责 , 乃 殃 及 子孙 。 又 诸 横 取 人 财 者 , 乃 计 其 妻 子 家 口 以 当 之 , 渐 至 死 丧 。若 不 死 丧 , 则 有 水 火 盗 贼 , 遗 亡 器 物 , 疾 病 口 舌 诸 事 , 以 当妄 取 之 直 。 又 枉 杀 人 者 , 是 易 刀 兵 而 相 杀 也 。
       取 非 羲 之 财 者 , 譬 如 漏 脯 救 饥 , 鸩 酒 止 渴 , 非 不 暂 饱 ,死 亦 及 之 。 夫 心 起 于 善 , 善 虽 未 为 , 而 吉 神 已 随 之 。 或 心 起于 恶 , 恶 虽 未 为 , 而 凶 神 已 随 之 。 其 有 曾 行 恶 事 , 后 自 改 悔, 诸 恶 莫 作 , 众 善 奉 行 。 久 久 必 获 吉 庆 , 所 谓 转 祸 为 福 也 。故 吉 人 语 善 , 视 善 , 行 善 。 一 日 有 三 善 , 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福 。凶 人 语 恶 、 视 恶 、 行 恶 , 一 日 有 三 恶 , 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祸 , 胡不 勉 而 行 之 。



1楼2011-04-10 16:17回复

    感应篇序
    文昌帝君降笔
    文昌帝君曰:吾一十七世为士大夫身,未尝:虐民酷吏。
    周人之孤,济人之乏。容人之过,悯人之孤。
    一心如此,听命于天,故能久证真位。
    今劝世人,每日:诵《太上感应篇》一遍,遵行修行。
    及书写一帙,日夕瞻视,以此修行。
    行之:二年,万罪消灭;
    行之:四年,百福皆集;
    行之:七年,子孙贤明,荣登科第。
    行之:十年,寿命延长;
    行之十五年,万事如意;
    行之二十年,子孙为卿相;
    行之三十年,注名仙籍;
    行之五十年,天神恭敬,名列仙班。
    


    IP属地:四川4楼2011-11-0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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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6 1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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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应篇 原文
      太上曰: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
      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
      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其过大小,有:数百事。
      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
      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积德累功,慈心于物;
      忠孝友悌,正己化人;
      矜孤恤寡,敬老怀幼;
      昆虫草木,犹不可伤;
      宜:
      悯人之凶,乐人之善;
      济人之急,救人之危;
      见人之得,如己之得;
      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玄己长;
      遏恶扬善,推多取少;
      受辱不怨,受宠若惊;
      施恩,不求报,
      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
      天道佑之,福禄随之,
      众邪远之,神灵卫之,
      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
      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
      非义而动,背理而行;
      以恶为能,忍作残害;
      阴贼良善,暗侮君亲;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诳诸无识,谤诸同学;
      虚诬诈伪,攻讦宗亲;
      刚强不仁,很戾自用;
      是非不当,向背乖宜;
      虐下取功,谄上希旨;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轻蔑天民,扰乱国政;
      赏及非义,刑及无辜;
      杀人取财,倾人取位;
      诛降戮服,贬正排贤;
      陵孤逼寡,弃法受赂;
      以直为曲,以曲为直;
      入轻为重,见杀加怒;
      知过不改,知善不为;
      自罪引他,壅塞方术;
      讪谤圣贤,侵陵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
      填穴覆巢,伤胎破卵;
      愿人有失,毁人成功;
      危人自安,减人自益;
      以恶易好,以私废公;
      窃人之能,蔽人之善;
      形人之丑,讦人之私;
      耗人货财,离人骨肉;
      侵人所爱,助人为非;
      逞志作威,辱人求胜;
      败人苗稼,破人婚姻;
      苟富而骄,苟免无耻;
      认恩推过,嫁祸卖恶;
      沽买虚誉,包贮险心;
      挫人所长,护己所短;
      乘威迫胁,纵暴杀伤;
      无故剪裁,非礼烹宰;
      散弃五谷,劳扰众生;
      破人之家,取其财宝;
      决火放水,以害民居;
      紊乱规模,以败人功;
      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
      见他富有,愿他破散;
      见他色美,起心私之;
      负他货财,愿他身死;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
      见他失便,便说他过;
      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
      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
      埋蛊厌人,用药杀树;
      恚怒师傅,抵触父兄;
      强取强求,好侵好夺;
      虏掠致富,巧诈求迁;
      赏罚不平,逸乐过节;
      苛虐其下,恐吓于他;
      怨天尤人,诃风骂雨;
      斗合争讼,妄逐朋党;
      用妻妾语,违父母训;
      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贪冒于财,欺罔其上;
      造作恶语,谗毁平人;
      毁人称直,骂神称正;
      弃顺效逆,背亲向疏;
      指天地,以证鄙怀,
      引神明,而鉴猥事;
      施与后悔,假借不还;
      分外营求,力上施设;
      淫欲过度,心毒貌慈;
      秽食餧人,左道惑众;
      短尺狭度,轻秤小升;
      以伪杂真,采取奸利;
      压良为贱,谩蓦愚人;
      贪婪无厌,咒诅求直;
      嗜酒悖乱,骨肉忿争;
      男不忠良,女不柔顺;
      不和其室,不敬其夫;
      每好矜夸,常行妒忌;
      无行于:妻子,
      失礼于:舅姑;
      轻嫚先灵,违逆上命;
      作为无益,怀挟外心;
      自咒咒他,偏憎偏爱;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
      损子堕胎,多行隐僻;
      晦腊歌舞,朔旦号怒;
      对北,涕唾及溺,
      对灶,吟咏及笑;
      又以:
      灶火烧香,秽柴作食;
      夜起裸露,八节行刑;
      唾流星,指虹霓;
      辄指三光,久视日月;
      春日燎猎,对北恶骂;
      无故,杀龟打蛇:
      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
      死有馀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及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
      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
      以当:妄取之直。
      又,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
      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
      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
      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久久,必获吉庆,此谓:转祸为福也。
      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必降之福;
      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天必降之祸。
      胡不:勉而行之?
      


      IP属地:四川5楼2011-11-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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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上感应篇
        太上者,尊称也。
        开章,揭此二字,示人:凛凛不敢违悖之意。
        由此动彼,谓之:感。
        由彼动此,谓之:应。
        言:善恶受报,不爽毫厘也。


        IP属地:四川6楼2011-11-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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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
          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注:
          自此,至“算尽则死”。
          言:人一生所为,日夜时刻,上下四旁,皆有鬼神监察也。
          算,谓寿数,及享用衣食之类。
          夺,除而去之也。
          犯轻者,夺算亦轻。
          凶重者,夺算亦重。
          过者,无之之失,神,尚衡其轻重,以夺其算,
          而大奸大恶,上干神怒,立受显戮,不问可知矣。
          


          IP属地:四川9楼2011-11-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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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算减则贫耗。
            注:
            前言:夺算之由。
            自此以下至:“算尽则死”,
            则历举:夺算之事,以明:感应之不爽也。
            贫,是无财,
            耗,是家破。
            言:不善之人,天,既夺其算,
            则,富者,渐至于贫,
            丰者,渐至于啬。
            必无:仍加其禄、厚其积之理。
            所以,动遭迍塞,触目皆苦境也。
            


            IP属地:四川10楼2011-11-0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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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算减则贫耗。
              注:
              前言:夺算之由。
              自此以下至:“算尽则死”,
              则历举:夺算之事,以明:感应之不爽也。
              贫,是无财,
              耗,是家破。
              言:不善之人,天,既夺其算,
              则,富者,渐至于贫,
              丰者,渐至于啬。
              必无:仍加其禄、厚其积之理。
              所以,动遭迍塞,触目皆苦境也。
              


              IP属地:四川11楼2011-11-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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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多逢忧患
                注解:忧从中出,患自外来。
                多逢:言不善之人,内忧外患,接踵而至也。
                忧患与贫耗,两相倚伏,
                贫耗而无忧患,则薄粥鹑衣尚可度命。
                惟贫耗而更加忧患,则身心俱病,
                虽处人世,不啻地狱矣。


                IP属地:四川12楼2011-11-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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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6 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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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人皆恶之。
                  注解:
                  恶者,为人所厌弃也。
                  言:人造恶多端,元神耗散,有一种败气,
                  发于颜面,见乎四体,处处,有恶劣凭之。
                  笑语,则人恶其猖狂。
                  流涕,则人恶其怨诽。
                  即加意奉承,人亦恶其奸佞。
                  盖,神斩魄丧,自不能与人相合。
                  吕祖宝训曰:“丈夫义不怜”。
                  若为不善者所恶,正足以见人品。
                  故面鲜媚药,逢世无资,不足计也。
                  经所云:“人皆恶之”者,乃算减之后,英华销沮,
                  天怒于上,人怨于下,故,骨肉,皆憎我之人,
                  言动,皆起憎之端,非端正正士,为群小猜忌之谓也。
                  


                  IP属地:四川13楼2011-11-0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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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刑祸随之。
                    注解:
                    形祸,皆分:天人。
                    肢体残废,天刑也:
                    官棒捶楚,人刑也。
                    水火瘟疫,天祸也;
                    横逆患难,人祸也。
                    随者,跟定不离之意。
                    盖,夺算之人,恶贯满盈。
                    必招:种种恶报,
                    所以,形祸随之。
                    谚云:
                    人非欺心,不受官刑,
                    人无隐过,不遭横祸。
                    其斯之谓与!
                    


                    IP属地:四川14楼2011-11-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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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吉庆避之。
                      注解:
                      惠迪斯吉,积善召庆。乃一定之理。
                      作恶之人,司过之神既夺其算,使之贫耗,以困其身,
                      忧患以艰其遇,不齿于人,动遭刑祸,种种示罚,
                      福禄,已尽消除,自然:吉化为凶,庆化为祸。
                      若,或避之,盖人生吉庆之事,皆有善神主之。
                      君子动与善会,故能:膺五福,享九如。
                      彼,造孽者,既有恶神相随,自与善神相左也。
                      


                      IP属地:四川15楼2011-11-0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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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星灾之。
                        人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皆有:星主之。
                        为善,则有吉星照定。如:紫微、玉堂、天贵、天富等星,是也;
                        为恶,则有凶曜相摄。如:丧门、吊客、计都、罗喉等星,是也。
                        善恶相感,不爽毫厘。故,圣人在上,景星含辉;贤人所居,奎星呈瑞。
                        若作恶之人,乖气致害,谪见于天,恶与恶感故也。
                        世人,不明此义,而徒仗巫师禳解,亦何益乎?
                        


                        IP属地:四川16楼2011-11-0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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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尽则死
                          尽,谓:夺之尽;
                          死,非正命之死。
                          横也,夭也。
                          极言作恶者
                          今日,以某事减算,
                          明日,又以某事减算,
                          减夺不已,会有尽时,
                          夭折横亡,无术可免,
                          真可哀也。
                          且,一死之后,更有:三途恶道:
                          或落地狱、或堕饿鬼、或变畜生,
                          冥律森然,又非一死,能了账也


                          IP属地:四川17楼2011-11-0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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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注解:“又”字,承上“司过”来,
                            言:不善之人,不但,有司过之神,鉴察报应,
                            其:头上,又有神,为之纠察,不可:不时加修省也。
                            三台者:星名也。
                            北斗神君,主,人间善恶生死、寿夭富贵、贫贱之事。
                            凡人有罪,皆录恶籍,
                            量罪轻重,夺其纪算:
                            夺至一年,其人坎坷多事;
                            夺至五年,其人灾衰疾病;
                            夺至十二年,其人困笃。或遭:刑狱而死。
                            罪与过不同,
                            恶之大者为罪,则夺纪,
                            恶之小者为过,则夺算。
                            十二年,为:纪,
                            百日, 为:算。
                            


                            IP属地:四川18楼2011-11-0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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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6 1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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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
                              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
                              注解:重言“又”,见可畏之甚也。
                              三尸者,是人身中,自有之神。即是:精气神之所聚分,而为三也。
                              庚申日,诸神:上天奏事。
                              身中之三尸神,乘人寐时,亦:上诣天曹,言人罪过。
                              故学道之人,有:守庚申之说,永夜不眠,令三尸不得出,久则减除。
                              若未能修德,徒守庚申,只增罪过,何能:令三尸勿言也?
                              


                              IP属地:四川19楼2011-11-0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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