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雇佣劳动不创造价值?更没有什么剩余价值可言?

有人问——请教:劳动为什么能创造价值?
其实雇佣劳动不能创造价值,而只能创造成本,从而构成物品的获取难度因子之一。比如,把一块石头搬动了1千米,付出了劳动,从而这块石头中永恒物化了人的劳动量,有了搬运成本。但它依然没有使用或交换价值。因为没有人需要用它。所以,石头有无价值,仅仅取决于需求,有无物化劳动,则与其有无价值无关。劳动给它增加的的因素,带来的改变,仅仅只是从无成本变成了有成本。如果别人需要用它,那么就要为搬运者的搬运成本付出相应代价或工资。而无成本的天然石头,当然就不需要这样作了。
有人又问了:成本+利润=产值。劳动只能创造成本,那利润是神马创造的?
利润和亏损都源于投资决策。最简单的实例,就是股票买卖,正负差价或盈亏都源于买卖投资决策。如果雇佣操盘手执行买卖,那执行决策的他的劳动,则对价差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投资无论盈亏他概不负责,只拿死工资。而对于决策者而言,工资也是投资成本的构成部分,就像券商佣金,无论盈亏,决策者都得付。
这样,雇佣来的操盘手,作为雇主用工资购买的劳动力商品,他执行雇主的买卖决策,完成投资,对最终的买卖差价或投资盈亏而言,作用为0,哪里有什么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可言?所以,事实证实老马的创造利润、决定只能盈(剩余劳动时间永远为正)而永不会亏的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纯属凭空杜撰捏造,实践中根本不存在!
某人接着说:决策,是一种劳动。有的资本家直接决策,有的资本家是由劳动者(有关专家,经理人)来决策。你的意思,决策这种劳动,创造了利润?
答:资本论中,劳动仅指雇佣劳动,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也不包括资本家的决策。所以,你的马政经学基本概念不清。老马认定:利润不过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剩余价值是劳动力的剩余劳动产物,因而资本家的决策不是劳动。你连这基本原理都不知不懂,还扯什么马政经学?回炉去吧。至于我的人本政经学观点,上面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利润或亏损源于决策。
那么,创造成本的人工劳动,有什么作用呢?其实,就一个作用,即增加了需求者获取使用价值的困难程度。就象野河滩上的鹅卵石,谁需要谁随时拿去用即可,没有任何获取难度,或者说获取成本为0,不需要付出任何获取代价或购买它。所以,此时的鹅卵石不需要交换从而没有交换价值,不能成为用于交换的对象——商品。更简单的实例就是空气,人人需要用它,没它人就会死,但地球上空气无处不在,每个人想要就有,获取难度为0,没有获取成本从而也不需要交换,因而在地球上也就没有交换的必要和价值。
然而,如果鹅卵石被人搬运脱离了原生地,从而有了搬运劳动成本,成了他人私有物,你再想用它,就必须付出代价或购买它了吧?这就告诉我们,劳动创造的成本,使得获取使用价值有了难度,不再能想要就有了,必须付出相应代价购买或者说交换而得。所以,成本,就是交换的基石!物品没有获取成本,就不需要交换而不能成为商品从而就没有交换价值。
不过,劳动创造的成本,只是成本之一,其它能够构成成本的因素如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交换或购买成本,收藏成本等等,总之只要是付出了代价获得的物品,就都有了获取成本,就有了所有者。而有了获取成本的物品,就不会象无主的公有制的空气那样,需求者就不可能再想要就有了吧?所以说,成本构成了物品的获取难度因子。无成本如空气,就没有获取难度,即成本为0,就没有交换的必要,而不可能成为商品——能满足某种需求且用于交换的物品。
那么除了获取成本,还有别的因素会影响物品的获取难度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物品的供g求q关系:q/g。供不应求:q/g>1,显然就会增大物品的获取难度,而供过于求:q/g<1,当然效果相反,会降低物品的获取难度。而供求平衡:q/g=1,则就剩下了物品的获取成本c来决定物品的获取难度了吧?所以,决定物品的获取难度的根本因子有三个:c,q,g!即物品的获取难度n=c*q/g!当然,还会有很多随机因素会影响n的大小变化,比如地震、海啸、洪水、病患等自然灾害环境,自然会影响物品的获取难度,使得平时很容易得到的物品,变为极难得到。不过,这些因素的影响作用,都是间接的反应为影响了供求关系q/g的变化,从而可用q/g的变化来代表而只有间接作用,从而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此,n=c*q/g,就是物品的获取困难程度通用计算公式。这里,c代表物品的获取成本大小,q代表需求总量,g代表供给总量。如果用1克黄金的获取难度作为难度n的计量单位“元”来计量获取难度的话,那么10克黄金的获取难度当然就是10元了。那么一块100克白银的获取难度又是多少元呢?
说到这里,又有人插话:原来资本家都是傻子,吃饱了给自己增加成本!楼主连什么是劳动都没搞清楚!
看来,再次强调一下老马的劳动概念很有必要性了。
什么是劳动?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劳动定义:“劳动力的使用或利用就是劳动”[6]。而劳动力,按照马克思承认劳动力是商品的事实:“我们的货币所有者确实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具有特殊属性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6],即雇佣劳动者出卖的自己的劳动能力。所以机器或智能人的能力不是劳动力。这是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所以,客观现实告诉我们,按照马克思给出和认可的劳动和人的定义:“劳动力的使用或利用就是劳动”[6];“我们应该把劳动能力或劳动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身中存在的、人生产有用物时必须使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6];“劳动过程分解为下列简单要素:1、人本身的活动或劳动本身;2、劳动对象;3、劳动资料”;“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虽然在某几种动物那里已处于萌芽状态,但是毕竟是人类劳动独有的特征。因此,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 toolmaking animal》,制造工具的动物”[6]等。因此,从人类“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的前提条件,根本就不可能无条件地得出“就是说人类首先必须劳动”的马恩推论!而依据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界的现实所能得出的推论正是恰好相反:对于人之外的所有动物,必须吃喝住行,根本就不需要老马定义的劳动!
注6:见资本论。
所以,到这里,大家就知道到底是谁没搞清楚什么是劳动了吧?!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常识,就是不同质的物品不能比较。比如一个梨可与另一个梨比较谁大谁小,但一个梨与一块砖,就没法比较。因为两者是完全不同质的两种东西,没有比较意义。然而在商品交换中,这种常识却被彻底打破了。因为有人竟然能用一个梨换到了两块砖!就是说,一个梨竟然和两块砖同样大小从而可以相互交换!这种不同质的对象竟然可以比较大小,且竟然还真产生了现实的1:2比例关系从而违反了生活常识的结果所导致不同质可比较的矛盾现象,又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其中包含的秘密也算不上秘密,原理很简单,就是因为一个梨L和两块砖Z的获取代价d相同:1Ld=2Zd。或者说付出同样的代价,可以获得一个梨或两块砖。因此二者的交换乃是等代价交换!因而这两个不同质的东西在相同代价d这个意义上,变成了同质的东西,从而可以比较大小相互交换了。这就是内涵在商品交换中的不同质商品可以比较大小从而违反生活常识的矛盾现象的内在秘密。
这样,如果我花费1克黄金,换得了50克白银,从而证明两者是等代价交换,那就是说,若以1克黄金作为物品获取难度的计量单位标准“元”,那么100克白银的获取难度就是2元=100/50。而用1克黄金作为商品获取难度计量单位“元”的做法,就叫做金本位制。而2元,也就是通常所谓的100克白银的交换价格,从而黄金就成了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万能商品——货币。因此,物品获取难度公式:n=c*q/g,在金本位制下,就成了商品的一般价格公式,n元就是商品的价格j元。因而,所谓的商品价格,其实就是商品相对于某种货币商品而言的交换比例。
现在我们再来看物品获取难度公式或曰某货币本位制下的价格公式:n=c*q/g,商品S的价格Sj:=Sc*Sq/Sg,属于商品S的通用价格计算公式。而q与g两者通常都处于变化状态中,是两个自变量,因而价格j乃是这两个自变量的因变量或函数,而非常量。但在特定情况下,即q=g或q/g=1的供求平衡条件下,j=c。由于商品的获取成本c,比如劳动产品凝结的劳动量,或获取物品花费的时间成本等一旦确定,就永恒不变而是一个常量,此时商品S的价格Sj=Sc,就变成了一个常量。而正是这种物品获取难度变为常量的特例,被西方的三大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和供求均衡价值论,象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新天地一样,错把q/g=1的特例当成了商品的价值!还象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什么“价值规律”: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实际上,它们所谓的价值,不过是最简单的商品的获取成本c而已。而所谓的价值规律,真相乃是成本规律——商品价格j受供求关系q/g的自变影响而围绕其获得成本c上下波动!表达为数学公式,即:j=c*q/g。因而所谓的价值投资,实质上乃是成本投资,这才名副其实。
以上就是本人的人本政经学对于人类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的简洁认识。
待续😊
有人问——请教:劳动为什么能创造价值?
其实雇佣劳动不能创造价值,而只能创造成本,从而构成物品的获取难度因子之一。比如,把一块石头搬动了1千米,付出了劳动,从而这块石头中永恒物化了人的劳动量,有了搬运成本。但它依然没有使用或交换价值。因为没有人需要用它。所以,石头有无价值,仅仅取决于需求,有无物化劳动,则与其有无价值无关。劳动给它增加的的因素,带来的改变,仅仅只是从无成本变成了有成本。如果别人需要用它,那么就要为搬运者的搬运成本付出相应代价或工资。而无成本的天然石头,当然就不需要这样作了。
有人又问了:成本+利润=产值。劳动只能创造成本,那利润是神马创造的?
利润和亏损都源于投资决策。最简单的实例,就是股票买卖,正负差价或盈亏都源于买卖投资决策。如果雇佣操盘手执行买卖,那执行决策的他的劳动,则对价差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投资无论盈亏他概不负责,只拿死工资。而对于决策者而言,工资也是投资成本的构成部分,就像券商佣金,无论盈亏,决策者都得付。
这样,雇佣来的操盘手,作为雇主用工资购买的劳动力商品,他执行雇主的买卖决策,完成投资,对最终的买卖差价或投资盈亏而言,作用为0,哪里有什么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可言?所以,事实证实老马的创造利润、决定只能盈(剩余劳动时间永远为正)而永不会亏的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纯属凭空杜撰捏造,实践中根本不存在!
某人接着说:决策,是一种劳动。有的资本家直接决策,有的资本家是由劳动者(有关专家,经理人)来决策。你的意思,决策这种劳动,创造了利润?
答:资本论中,劳动仅指雇佣劳动,剩余劳动及其剩余价值也不包括资本家的决策。所以,你的马政经学基本概念不清。老马认定:利润不过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剩余价值是劳动力的剩余劳动产物,因而资本家的决策不是劳动。你连这基本原理都不知不懂,还扯什么马政经学?回炉去吧。至于我的人本政经学观点,上面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利润或亏损源于决策。
那么,创造成本的人工劳动,有什么作用呢?其实,就一个作用,即增加了需求者获取使用价值的困难程度。就象野河滩上的鹅卵石,谁需要谁随时拿去用即可,没有任何获取难度,或者说获取成本为0,不需要付出任何获取代价或购买它。所以,此时的鹅卵石不需要交换从而没有交换价值,不能成为用于交换的对象——商品。更简单的实例就是空气,人人需要用它,没它人就会死,但地球上空气无处不在,每个人想要就有,获取难度为0,没有获取成本从而也不需要交换,因而在地球上也就没有交换的必要和价值。
然而,如果鹅卵石被人搬运脱离了原生地,从而有了搬运劳动成本,成了他人私有物,你再想用它,就必须付出代价或购买它了吧?这就告诉我们,劳动创造的成本,使得获取使用价值有了难度,不再能想要就有了,必须付出相应代价购买或者说交换而得。所以,成本,就是交换的基石!物品没有获取成本,就不需要交换而不能成为商品从而就没有交换价值。
不过,劳动创造的成本,只是成本之一,其它能够构成成本的因素如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交换或购买成本,收藏成本等等,总之只要是付出了代价获得的物品,就都有了获取成本,就有了所有者。而有了获取成本的物品,就不会象无主的公有制的空气那样,需求者就不可能再想要就有了吧?所以说,成本构成了物品的获取难度因子。无成本如空气,就没有获取难度,即成本为0,就没有交换的必要,而不可能成为商品——能满足某种需求且用于交换的物品。
那么除了获取成本,还有别的因素会影响物品的获取难度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物品的供g求q关系:q/g。供不应求:q/g>1,显然就会增大物品的获取难度,而供过于求:q/g<1,当然效果相反,会降低物品的获取难度。而供求平衡:q/g=1,则就剩下了物品的获取成本c来决定物品的获取难度了吧?所以,决定物品的获取难度的根本因子有三个:c,q,g!即物品的获取难度n=c*q/g!当然,还会有很多随机因素会影响n的大小变化,比如地震、海啸、洪水、病患等自然灾害环境,自然会影响物品的获取难度,使得平时很容易得到的物品,变为极难得到。不过,这些因素的影响作用,都是间接的反应为影响了供求关系q/g的变化,从而可用q/g的变化来代表而只有间接作用,从而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此,n=c*q/g,就是物品的获取困难程度通用计算公式。这里,c代表物品的获取成本大小,q代表需求总量,g代表供给总量。如果用1克黄金的获取难度作为难度n的计量单位“元”来计量获取难度的话,那么10克黄金的获取难度当然就是10元了。那么一块100克白银的获取难度又是多少元呢?
说到这里,又有人插话:原来资本家都是傻子,吃饱了给自己增加成本!楼主连什么是劳动都没搞清楚!
看来,再次强调一下老马的劳动概念很有必要性了。
什么是劳动?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劳动定义:“劳动力的使用或利用就是劳动”[6]。而劳动力,按照马克思承认劳动力是商品的事实:“我们的货币所有者确实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具有特殊属性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6],即雇佣劳动者出卖的自己的劳动能力。所以机器或智能人的能力不是劳动力。这是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所以,客观现实告诉我们,按照马克思给出和认可的劳动和人的定义:“劳动力的使用或利用就是劳动”[6];“我们应该把劳动能力或劳动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身中存在的、人生产有用物时必须使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6];“劳动过程分解为下列简单要素:1、人本身的活动或劳动本身;2、劳动对象;3、劳动资料”;“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虽然在某几种动物那里已处于萌芽状态,但是毕竟是人类劳动独有的特征。因此,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 toolmaking animal》,制造工具的动物”[6]等。因此,从人类“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的前提条件,根本就不可能无条件地得出“就是说人类首先必须劳动”的马恩推论!而依据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界的现实所能得出的推论正是恰好相反:对于人之外的所有动物,必须吃喝住行,根本就不需要老马定义的劳动!
注6:见资本论。
所以,到这里,大家就知道到底是谁没搞清楚什么是劳动了吧?!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常识,就是不同质的物品不能比较。比如一个梨可与另一个梨比较谁大谁小,但一个梨与一块砖,就没法比较。因为两者是完全不同质的两种东西,没有比较意义。然而在商品交换中,这种常识却被彻底打破了。因为有人竟然能用一个梨换到了两块砖!就是说,一个梨竟然和两块砖同样大小从而可以相互交换!这种不同质的对象竟然可以比较大小,且竟然还真产生了现实的1:2比例关系从而违反了生活常识的结果所导致不同质可比较的矛盾现象,又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其中包含的秘密也算不上秘密,原理很简单,就是因为一个梨L和两块砖Z的获取代价d相同:1Ld=2Zd。或者说付出同样的代价,可以获得一个梨或两块砖。因此二者的交换乃是等代价交换!因而这两个不同质的东西在相同代价d这个意义上,变成了同质的东西,从而可以比较大小相互交换了。这就是内涵在商品交换中的不同质商品可以比较大小从而违反生活常识的矛盾现象的内在秘密。
这样,如果我花费1克黄金,换得了50克白银,从而证明两者是等代价交换,那就是说,若以1克黄金作为物品获取难度的计量单位标准“元”,那么100克白银的获取难度就是2元=100/50。而用1克黄金作为商品获取难度计量单位“元”的做法,就叫做金本位制。而2元,也就是通常所谓的100克白银的交换价格,从而黄金就成了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万能商品——货币。因此,物品获取难度公式:n=c*q/g,在金本位制下,就成了商品的一般价格公式,n元就是商品的价格j元。因而,所谓的商品价格,其实就是商品相对于某种货币商品而言的交换比例。
现在我们再来看物品获取难度公式或曰某货币本位制下的价格公式:n=c*q/g,商品S的价格Sj:=Sc*Sq/Sg,属于商品S的通用价格计算公式。而q与g两者通常都处于变化状态中,是两个自变量,因而价格j乃是这两个自变量的因变量或函数,而非常量。但在特定情况下,即q=g或q/g=1的供求平衡条件下,j=c。由于商品的获取成本c,比如劳动产品凝结的劳动量,或获取物品花费的时间成本等一旦确定,就永恒不变而是一个常量,此时商品S的价格Sj=Sc,就变成了一个常量。而正是这种物品获取难度变为常量的特例,被西方的三大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和供求均衡价值论,象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新天地一样,错把q/g=1的特例当成了商品的价值!还象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什么“价值规律”: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实际上,它们所谓的价值,不过是最简单的商品的获取成本c而已。而所谓的价值规律,真相乃是成本规律——商品价格j受供求关系q/g的自变影响而围绕其获得成本c上下波动!表达为数学公式,即:j=c*q/g。因而所谓的价值投资,实质上乃是成本投资,这才名副其实。
以上就是本人的人本政经学对于人类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的简洁认识。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