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关注这件事情,但是看了许多帖子~都发现充斥着各种CNM啊,贱X啊之类的语言。完全没必要啊,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为什么非要使用这些带有器官、亲属的词汇呢?
我先表明我自己的立场,看到这件事后,我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法律能公正的给予一个判决:斩立决!对于药这种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畜生(看看,没带器官没带亲属),纯属故意杀人。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唯有偿命!看看药家召集的各路挺药人马,我感到真的费解。如此恶劣的杀人案为什么还有人去为他辩解?药的律师没错,他只是尽力为自己的委托人辩解。他的父母也没错,父母之心可以理解。(挺药的砖家不解释,试问哪只狗给骨头不叫)但是药的其余400观众凑什么热闹呢?
那些挺药的人都说要站在药的立场想想,觉得可以谅解。那么我想请这些人站在张妙的立场想想看,是不是会觉得脊背发凉?你被车撞断腿了,疼吗?然后一个恶魔拿刀在你面前要戳你,你怎么办?你要拖着断腿逃跑,但是被戳了8刀。8刀啊!!你们知道屠宰场好的屠户杀猪要几刀么?戳到半因为断腿的张妙要逃跑,但是如同疯狗般的药继续对着张妙的背部连刺四刀。我只想问下,够惨吗?
我是学兽医的,我给狗做安乐死都要先麻醉,再注射药剂。对狗都这样,和况人呢?想想这种野狗是你同学,你和他一起上厕所尿尿虚不虚?他会不会因为生殖器没你长而戳你几刀?
这种没有人性的举动都是常人思维无法理解的!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机会,是不是再给他一个杀完人,要记得藏好尸体,然后办护照,神不知鬼不觉狗逃出国的机会?药的种种行为都没有给他减刑的可能!更别说他还不是自首。
也听到有人说张妙是碰瓷党,有证据么?没有的话请这些人闭嘴,因为你们和药是一类的货,你们是在鞭尸。假设,假设,假设(注意,是假设)张妙真的是碰瓷党,从我个人感情而言,我要说张妙死得好,看你们这种先天性脑部发育不全的人(简称NC)以后再碰瓷!!!然后再判药死刑(因为药实在变态)。
对于李颖之流,不用理解,也别在意。路边犬吠,你会趴下和它别声大么?
引用自杨律师的话:故意杀人罪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法律条文的排序上,故意杀人的,首先应考虑死刑,若有其他情节再考虑其他法定刑。
法律有明文,为什么给他狗活的机会?
去年十月发生的事情能盖得如此严实,一个多月后才见报,药家父母实力可见一斑。中国几千年的社会都在上演这种剧本。人情、强权社会,如果药不死,凭药父母的力量完全能让他们的狗儿子提前出狱,然后任意逍遥。不要说什么按照法律,如何如何不允。凌迟都不足为过的货尚能苟且,法律还能把他安心关在大牢里?
也别认为他活着下半辈子会不好过,良心受谴责。路边犬啖人肉,它会去思考人生么?悔过书是什么?你小时候不交作业的是不是也经常被罚写的?药写的只不过换了主题而已,况且“保证下次不犯”几个字都没有,写出来药自己都不信吧?
药在指望什么?自己快变神经病吧!
最后一点,真心希望大家停止不必要的谩骂,骂得太俗,我也不好意思声明自己是挺死党的。
我先表明我自己的立场,看到这件事后,我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法律能公正的给予一个判决:斩立决!对于药这种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畜生(看看,没带器官没带亲属),纯属故意杀人。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唯有偿命!看看药家召集的各路挺药人马,我感到真的费解。如此恶劣的杀人案为什么还有人去为他辩解?药的律师没错,他只是尽力为自己的委托人辩解。他的父母也没错,父母之心可以理解。(挺药的砖家不解释,试问哪只狗给骨头不叫)但是药的其余400观众凑什么热闹呢?
那些挺药的人都说要站在药的立场想想,觉得可以谅解。那么我想请这些人站在张妙的立场想想看,是不是会觉得脊背发凉?你被车撞断腿了,疼吗?然后一个恶魔拿刀在你面前要戳你,你怎么办?你要拖着断腿逃跑,但是被戳了8刀。8刀啊!!你们知道屠宰场好的屠户杀猪要几刀么?戳到半因为断腿的张妙要逃跑,但是如同疯狗般的药继续对着张妙的背部连刺四刀。我只想问下,够惨吗?
我是学兽医的,我给狗做安乐死都要先麻醉,再注射药剂。对狗都这样,和况人呢?想想这种野狗是你同学,你和他一起上厕所尿尿虚不虚?他会不会因为生殖器没你长而戳你几刀?
这种没有人性的举动都是常人思维无法理解的!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机会,是不是再给他一个杀完人,要记得藏好尸体,然后办护照,神不知鬼不觉狗逃出国的机会?药的种种行为都没有给他减刑的可能!更别说他还不是自首。
也听到有人说张妙是碰瓷党,有证据么?没有的话请这些人闭嘴,因为你们和药是一类的货,你们是在鞭尸。假设,假设,假设(注意,是假设)张妙真的是碰瓷党,从我个人感情而言,我要说张妙死得好,看你们这种先天性脑部发育不全的人(简称NC)以后再碰瓷!!!然后再判药死刑(因为药实在变态)。
对于李颖之流,不用理解,也别在意。路边犬吠,你会趴下和它别声大么?
引用自杨律师的话:故意杀人罪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法律条文的排序上,故意杀人的,首先应考虑死刑,若有其他情节再考虑其他法定刑。
法律有明文,为什么给他狗活的机会?
去年十月发生的事情能盖得如此严实,一个多月后才见报,药家父母实力可见一斑。中国几千年的社会都在上演这种剧本。人情、强权社会,如果药不死,凭药父母的力量完全能让他们的狗儿子提前出狱,然后任意逍遥。不要说什么按照法律,如何如何不允。凌迟都不足为过的货尚能苟且,法律还能把他安心关在大牢里?
也别认为他活着下半辈子会不好过,良心受谴责。路边犬啖人肉,它会去思考人生么?悔过书是什么?你小时候不交作业的是不是也经常被罚写的?药写的只不过换了主题而已,况且“保证下次不犯”几个字都没有,写出来药自己都不信吧?
药在指望什么?自己快变神经病吧!
最后一点,真心希望大家停止不必要的谩骂,骂得太俗,我也不好意思声明自己是挺死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