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刚才忙点其他的事。
回楼上W兄:
(你说话文质彬彬,可是一句话影射了一片人,比骂人还让人难受。)仅仅是我的一句话,让自诩为“群众”民意代表的您和同一或相近立场的一大片人感觉被“影射”进而“难受”。这真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我拙见,就程度来说,楼主女儿被没绑狗带的狗吓到,应该比您难受;楼主作为父亲看着女儿被狗吓到,也应该比您难受。
(当然你可能没有针对我,可你却没有针对性)这句话有逻辑错误,我不好评论。
(仿佛只有你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别人都不是。)此言差矣,我确实是作为一个个体,一个普通公民在发言,但从未流露出“只有”“而别人都”这种意味,不知你是否是您的主观臆想。况且本人也并非什么高素质之人,几次喝多了内急就在街边花坛方便了。但过后我会自省,而不是叫嚷着“我这么做用心良苦,是为花花草草施肥,你们不能看我方便,不想看就闭眼睛”这种论调。“而别人都不是”更是大谬。窃以为,起码广大遛狗栓链的人都是有素质的!
(你支持楼主的同时,中伤了其它人哦。)楼主我并不熟悉,支持之说欠妥。我支持的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一般道德。“中伤”这个词有两个意思。一是受伤,二是污蔑别人使其受到损害。在我的发言中完全没有捏造事实、歪曲诽谤、败坏别人名誉的言语表述,所以只能用第一个解释。但受伤是个个人心理感受的问题,“其他人”是说的谁呢?
至于什么“高手”“不高明”之类的评价,这些都是浮云,任人评说。
只说一句:主张自身权利的行使不能以侵害他人权利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