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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化制造不出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1-04-04 22:20回复
    中国人的有什么公德观念?
    全是家庭伦理。
    连公德与私德的矛盾冲突之类的文章,我都没有看见过。


    2楼2011-04-05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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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3 23: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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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礼仪之邦”。
      我看《周礼》中,死个人的礼仪就看得头昏了。
      好半天才换过气来。


      3楼2011-04-05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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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姨一贯的观点就是,在家不要孝老子,在外才能忠皇帝,爹亲娘亲不如皇帝亲


        4楼2011-04-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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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哈简直在胡说。
          我一直说能理解当时人们无靠的心理。并将“孝”的中心从“祖先崇拜”转向了对父子之间感情的需要了。
          怎会提倡在家不孝父母呢?
          只不过对父亲有错,子女的对此的态度,只能规劝,规劝不成,只能泣而从之这种情况不满。
          西方古代如罗马有“失权”、“不配”的法律规定。
          父亲做了有损于子女的事,如三次出卖自己的儿子为奴,儿子就能从这个父权下,解放出来。
          此为“失权”;同样如果父亲将自己的女儿像电影《红高粱》一样嫁给一个不合适的男子为妻,女儿可以不服从,父亲要求女儿服从的权利将失去,这叫“不配”。
          而古代中国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很少吧。
          这的确不利于儿子、女儿在家庭的地位的提高。
          不利于妻子地位的提高,并在以后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


          5楼2011-04-0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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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罗马的家长对家族成员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阿姨怎么不说?如三次出卖其子的即可脱离家长权获得解放?人家都被你卖了,都是别人的人了,当然脱离你了,难不成都卖出去了还归你吗?


            6楼2011-04-0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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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说了吗?家子在逐渐脱离家父的权利。古罗马有这种进步的趋势。但中国没有,汉代是怎搞的。


              7楼2011-04-0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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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步个屁!要家里把你卖了,你才能摆脱家长制的压迫,这叫哪门子的进步?也许这与阿姨自身的遭遇有关也说不定


                8楼2011-04-0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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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3 23: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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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哈,你滚。
                  什么阿姨我的遭遇与此有关。
                  这不过说明,古罗马的国家法逐渐影响家庭法了。
                  在古罗马公法、私法界限严格。家子虽说是任国家高级官员,但他仍然是家子,仍在家父的控制之下。私法严禁公法的干预,但国家法总想干预一切它想干预的领域,它通过废除一些人们十分讨厌的法条,逐步影响了私法领域。


                  9楼2011-04-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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