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他因为贫困而受到的“歧视”,和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甚至认为,这是当前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的结果,社会应对此悲剧负主要责任,对马加爵的量刑应予从宽。 “李玫瑾教授”的报告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反驳!
“李玫瑾教授”报告指出:如果马加爵真的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那么他报复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凭借自身富有而对其付诸了歧视行为的人。但事实是,受害者多数是跟他一样家境贫寒的同学,甚至包括他最要好的朋友、身边对他最友善的人之一。李教授的这一反驳是成立的。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