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湖区顶风作案:没有运城监管 “护佑”,何来鑫隆祥的嚣张?
山西鑫隆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敢在运城市盐湖区的核心区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公然开设售楼处、兜售房源,肆无忌惮骗取购房者一辈子的血汗钱!这种明火执仗的违法行为,绝非企业单方面的 “胆大包天”,而是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用权力为其 “量身打造” 的监管真空,是系统性包庇、选择性失明的必然结果!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与监管,本是运城市住建局的核心法定职责 —— 根据规定,房企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全套材料,经市住建局层层审核查验后,方可获批预售资格。而盐湖区作为运城的中心城区,房地产销售监管更是重中之重。可鑫隆祥的违规销售能堂而皇之开展,意味着这条 “防线” 早已被相关单位彻底摧毁:
运城市住建局:作为预售许可的审批主体,对鑫隆祥 “无证卖房” 的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要知道,运城本地并非没有查处先例 ——2024 年运城梁宏置业开发的中梁・观云台项目,仅因未取得预售证违规宣传就被曝光追责;2025 年天宝房产因虚假宣传被市住建局牵头查处,罚款 80 万元。同样是房地产违规,为何中梁、天宝能被及时监管,而鑫隆祥 “无证卖房” 这种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却能被市住建局 “视而不见”?是审核环节故意放水,还是收到举报后压案不查?背后若没有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何以解释这种精准到离谱的 “监管缺位”?
盐湖区城管局:根据盐湖区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职责,城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规销售行为负有直接查处义务。临汾市房企无预售证卖房被城管部门处罚退赔 + 罚款,太原市中介代理无证房源被罚 2.8 万元,而盐湖区城管局对鑫隆祥的违规售楼处,既不查封也不处罚,甚至连基本的巡查都 “绕道而行”。是真的看不见盐湖区街头的售楼广告,还是收了好处费后刻意纵容?答案早已写在购房者 “房财两空” 的泪水里!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该部门曾因天宝房产虚假宣传开出 80 万元罚单,却对鑫隆祥更恶劣的 “无证销售 + 骗取房款” 行为熟视无睹!鑫隆祥在销售过程中,用 “学区房”“准现房” 等虚假承诺误导购房者,收取高额定金与房款,完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虚假宣传” 的认定标准。可市市场监管局既不核查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也不受理购房者的投诉举报,任由群众的毕生积蓄流入违法房企的口袋,这哪里是市场监管,分明是为虎作伥!
二、利益链条深不可测:运城监管者与违法者的 “共生黑幕”
全国房地产领域的违法案例早已证明,房企敢无视法律红线,背后必然有 “权力保护伞”。海南澄迈 “阳光花苑” 无证预售 3 亿元,背后是国土、城建部门干部收受贿赂;而山西鑫隆祥在盐湖区的嚣张,背后正是运城相关单位构建的 “利益共同体”!
一方面,鑫隆祥以利益输送为 “敲门砖”,精准腐蚀运城监管体系:可能是向运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行贿,使其默许无证销售;可能是给盐湖区城管局执法人员 “分成”,让其放弃查处;可能是通过关系网打通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使其对虚假宣传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知道,运城并非净土 ——2025 年天宝房产四季春城项目因无证施工被罚 66 万余元,暴露了当地房地产监管的巨大漏洞,而鑫隆祥的行为,正是这种漏洞下的 “升级版” 违法,背后的权力寻租更隐蔽、更猖獗!
另一方面,运城相关单位的失职渎职,为鑫隆祥提供了 “全方位庇护”:运城市住建局对资质缺陷 “视而不见”,让违法销售 “合法化”;盐湖区城管局对售楼现场 “绕道而行”,让违规行为 “无人管”;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投诉举报 “置之不理”,让购房者 “求助无门”。这种 “监管闭环失灵”,不仅让鑫隆祥的违法所得源源不断,更让购房者沦为待宰的 “羔羊”—— 他们签订的合同形同废纸,缴纳的房款可能被挪用,期盼的住房随时可能沦为 “烂尾楼”,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手握运城公权、却背弃人民的监管者!
三、后果触目惊心:运城公权滥用,正在摧毁民心与市场!
运城相关单位对鑫隆祥的庇护,绝非 “监管疏忽”,而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对民生利益的严重侵害、对政府公信力的彻底透支!
从法律层面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无预售证卖房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却让鑫隆祥逍遥法外,这无疑是在挑战法律底线,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的歪风在盐湖区蔓延,严重破坏运城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秩序。
从民生层面看,盐湖区的购房者拿出的是一辈子的积蓄,承载的是安家立业的梦想。而运城相关单位的庇护,让他们的梦想沦为泡影 —— 一旦鑫隆祥资金链断裂,购房者将面临 “房财两空” 的绝境,维权之路漫长而艰难。这种由公权滥用导致的民生悲剧,正在撕裂运城的社会信任,让群众对政府的监管能力、对市场的公平正义彻底失去信心!
从市场层面看,运城相关单位对鑫隆祥的纵容,是对守法房企的公然不公。当违法者能凭借 “保护伞” 肆意妄为,守法者却要遵守规则、承担成本,最终只会导致 “劣币驱逐良币”,让运城房地产市场陷入混乱,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必须彻查到底:揪出运城 “保护伞”,还盐湖区百姓公道!
山西鑫隆祥在盐湖区无证卖房骗积蓄的背后,是运城监管链条的全面崩塌,是权力寻租的公然上演,是对运城人民利益的公然掠夺!此事绝不能不了了之,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要求山西省纪委监委立即介入,深挖鑫隆祥与运城相关单位的利益输送链条,查明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中哪些人收受贿赂、哪些人失职渎职、哪些人充当 “保护伞”,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要求运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鑫隆祥的违法销售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顶格罚款,责令其全额退还盐湖区购房者的全部房款,并永久暂停其在运城的一切经营活动;同时对盐湖区所有房地产项目开展 “拉网式” 排查,清除所有无证销售、违规预售的 “毒瘤”。
要求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向盐湖区购房者、向运城人民公开道歉,坦白失职之过,并建立终身追责机制,让每一个监管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担责,杜绝 “监管稻草人” 再次出现!
公权为民,不可私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山西鑫隆祥的违法行径,背后运城相关单位的 “保护伞”,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如此,才能告慰受害的盐湖区购房者,才能还运城房地产市场一片清朗,才能重建群众对运城政府的信任!
山西鑫隆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敢在运城市盐湖区的核心区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公然开设售楼处、兜售房源,肆无忌惮骗取购房者一辈子的血汗钱!这种明火执仗的违法行为,绝非企业单方面的 “胆大包天”,而是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用权力为其 “量身打造” 的监管真空,是系统性包庇、选择性失明的必然结果!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与监管,本是运城市住建局的核心法定职责 —— 根据规定,房企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全套材料,经市住建局层层审核查验后,方可获批预售资格。而盐湖区作为运城的中心城区,房地产销售监管更是重中之重。可鑫隆祥的违规销售能堂而皇之开展,意味着这条 “防线” 早已被相关单位彻底摧毁:
运城市住建局:作为预售许可的审批主体,对鑫隆祥 “无证卖房” 的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要知道,运城本地并非没有查处先例 ——2024 年运城梁宏置业开发的中梁・观云台项目,仅因未取得预售证违规宣传就被曝光追责;2025 年天宝房产因虚假宣传被市住建局牵头查处,罚款 80 万元。同样是房地产违规,为何中梁、天宝能被及时监管,而鑫隆祥 “无证卖房” 这种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却能被市住建局 “视而不见”?是审核环节故意放水,还是收到举报后压案不查?背后若没有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何以解释这种精准到离谱的 “监管缺位”?
盐湖区城管局:根据盐湖区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职责,城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规销售行为负有直接查处义务。临汾市房企无预售证卖房被城管部门处罚退赔 + 罚款,太原市中介代理无证房源被罚 2.8 万元,而盐湖区城管局对鑫隆祥的违规售楼处,既不查封也不处罚,甚至连基本的巡查都 “绕道而行”。是真的看不见盐湖区街头的售楼广告,还是收了好处费后刻意纵容?答案早已写在购房者 “房财两空” 的泪水里!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该部门曾因天宝房产虚假宣传开出 80 万元罚单,却对鑫隆祥更恶劣的 “无证销售 + 骗取房款” 行为熟视无睹!鑫隆祥在销售过程中,用 “学区房”“准现房” 等虚假承诺误导购房者,收取高额定金与房款,完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虚假宣传” 的认定标准。可市市场监管局既不核查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也不受理购房者的投诉举报,任由群众的毕生积蓄流入违法房企的口袋,这哪里是市场监管,分明是为虎作伥!
二、利益链条深不可测:运城监管者与违法者的 “共生黑幕”
全国房地产领域的违法案例早已证明,房企敢无视法律红线,背后必然有 “权力保护伞”。海南澄迈 “阳光花苑” 无证预售 3 亿元,背后是国土、城建部门干部收受贿赂;而山西鑫隆祥在盐湖区的嚣张,背后正是运城相关单位构建的 “利益共同体”!
一方面,鑫隆祥以利益输送为 “敲门砖”,精准腐蚀运城监管体系:可能是向运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行贿,使其默许无证销售;可能是给盐湖区城管局执法人员 “分成”,让其放弃查处;可能是通过关系网打通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使其对虚假宣传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知道,运城并非净土 ——2025 年天宝房产四季春城项目因无证施工被罚 66 万余元,暴露了当地房地产监管的巨大漏洞,而鑫隆祥的行为,正是这种漏洞下的 “升级版” 违法,背后的权力寻租更隐蔽、更猖獗!
另一方面,运城相关单位的失职渎职,为鑫隆祥提供了 “全方位庇护”:运城市住建局对资质缺陷 “视而不见”,让违法销售 “合法化”;盐湖区城管局对售楼现场 “绕道而行”,让违规行为 “无人管”;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投诉举报 “置之不理”,让购房者 “求助无门”。这种 “监管闭环失灵”,不仅让鑫隆祥的违法所得源源不断,更让购房者沦为待宰的 “羔羊”—— 他们签订的合同形同废纸,缴纳的房款可能被挪用,期盼的住房随时可能沦为 “烂尾楼”,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手握运城公权、却背弃人民的监管者!
三、后果触目惊心:运城公权滥用,正在摧毁民心与市场!
运城相关单位对鑫隆祥的庇护,绝非 “监管疏忽”,而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对民生利益的严重侵害、对政府公信力的彻底透支!
从法律层面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无预售证卖房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却让鑫隆祥逍遥法外,这无疑是在挑战法律底线,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的歪风在盐湖区蔓延,严重破坏运城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秩序。
从民生层面看,盐湖区的购房者拿出的是一辈子的积蓄,承载的是安家立业的梦想。而运城相关单位的庇护,让他们的梦想沦为泡影 —— 一旦鑫隆祥资金链断裂,购房者将面临 “房财两空” 的绝境,维权之路漫长而艰难。这种由公权滥用导致的民生悲剧,正在撕裂运城的社会信任,让群众对政府的监管能力、对市场的公平正义彻底失去信心!
从市场层面看,运城相关单位对鑫隆祥的纵容,是对守法房企的公然不公。当违法者能凭借 “保护伞” 肆意妄为,守法者却要遵守规则、承担成本,最终只会导致 “劣币驱逐良币”,让运城房地产市场陷入混乱,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必须彻查到底:揪出运城 “保护伞”,还盐湖区百姓公道!
山西鑫隆祥在盐湖区无证卖房骗积蓄的背后,是运城监管链条的全面崩塌,是权力寻租的公然上演,是对运城人民利益的公然掠夺!此事绝不能不了了之,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要求山西省纪委监委立即介入,深挖鑫隆祥与运城相关单位的利益输送链条,查明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中哪些人收受贿赂、哪些人失职渎职、哪些人充当 “保护伞”,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要求运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鑫隆祥的违法销售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顶格罚款,责令其全额退还盐湖区购房者的全部房款,并永久暂停其在运城的一切经营活动;同时对盐湖区所有房地产项目开展 “拉网式” 排查,清除所有无证销售、违规预售的 “毒瘤”。
要求运城市住建局、盐湖区城管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向盐湖区购房者、向运城人民公开道歉,坦白失职之过,并建立终身追责机制,让每一个监管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担责,杜绝 “监管稻草人” 再次出现!
公权为民,不可私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山西鑫隆祥的违法行径,背后运城相关单位的 “保护伞”,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如此,才能告慰受害的盐湖区购房者,才能还运城房地产市场一片清朗,才能重建群众对运城政府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