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州市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批复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州市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事项的批复》(忻教函〔2025〕154号)审查同意意见,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办理忻州市北方学校相关事宜的函》的要求,结合山西卓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办理<办学许可证>登记事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载明的合规性论证意见,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事项》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州市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事项的批复》(忻教函〔2025〕154号)审查同意意见,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办理忻州市北方学校相关事宜的函》的要求,结合山西卓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办理<办学许可证>登记事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载明的合规性论证意见,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事项》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