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学校已改成了重女轻男化,近期,班里樊某(女)偷了施某(男)的笔袋,樊某家长对施某家长说:“你们家要点脸吧,我女儿长大还有前途,要是如果你把她吓哭,精神分裂,我按照法律来,不仅要赔我们精神损失费,还有人格权,自尊权伤害费。”男孩家长彻底蒙了,事情草草了事。事情解决完毕后,班主任,语文老师在课上讲:“想必同学们都会犯错,请你们不要在下面议论,你们敢在下面议论,我会把你们家长请到学校来,人家是一个女孩子,有自尊心,这件事情就过去了。樊某在家需要缓解一下情绪,哭几天再回来”过了几天,施某想报仇,把樊某的笔袋偷了,班主任彻底翻脸,对同学们警告:“你们知不知道偷人东西是违法的?我再三想到那些小偷们今天竟敢为非作歹的光明正大的偷人东西,况且,受害者还是个女孩子,请施某去德育处一趟,并且把樊某笔袋里面东西全部原价赔款,一样也不能少,还要把这件事情写上档案!”
吧友们,大家觉得看法?
(下面图片为AI生成,但上面的文字是自己写的)

吧友们,大家觉得看法?
(下面图片为AI生成,但上面的文字是自己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