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线教师,从我的视角去清晰的看待此事。首先还是支持!身处教学一线8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已经不是秘密,如大家所讲几乎把教师这个行业所有形式的违规都说了个遍!下面给大家普及一下:
1.组织型补课: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补课;以“一对一”、众筹私教、小班化形式,在家中、校外租用场地(如宾馆、民宅、车库、会议室、自习室等)或利用网络平台(如直播、录播、会议软件)进行补课。
2.参与型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3.生源中介: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从中牟利。
4.关联牟利: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提供便利。
5.隐形变异:以无偿辅导为名,行有偿补课之实;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课上不讲课后讲”提前或延后教学进度等方式变相迫使学生参加其组织或参与的有偿补课。任何形式的无偿辅导均须事先向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并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否则视为有偿补课。
6.其他行为:其他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
1.组织型补课: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补课;以“一对一”、众筹私教、小班化形式,在家中、校外租用场地(如宾馆、民宅、车库、会议室、自习室等)或利用网络平台(如直播、录播、会议软件)进行补课。
2.参与型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3.生源中介: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从中牟利。
4.关联牟利: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提供便利。
5.隐形变异:以无偿辅导为名,行有偿补课之实;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课上不讲课后讲”提前或延后教学进度等方式变相迫使学生参加其组织或参与的有偿补课。任何形式的无偿辅导均须事先向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并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否则视为有偿补课。
6.其他行为:其他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