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方名都小区物业的一名业主,从2004年入住以来就一直交物业费,但是最近我觉得这费交得太不值了,开始是个人经营,后来政府收来给居委会,本以为可以好了,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我不知道物业是什么性质,但有一点,是光收钱不办事。我从2005年开始报修卫生间漏水的问题,现在也没有解决,楼道成天就与垃圾场没有什么两样,楼道的灯报修多时,还是那个样,开关坏了不修,灯罩坏了不换,整个一个破败的感觉。试问这样的环境什么时候能有个改观。
小区收取物业费,本应使用行政收费的正规票据,可是他们用的是收据,试问什么样单位什么样的人可以把收支放在财政的监管之外?收的钱干什么了?一个单元有十二户,收的公用设施维护费可以把几块钱的灯罩换上几百遍,现在钱照收,但问题一个没解决,卫生就更没有法说,卫生间漏水的问题反映多次,但是还是照漏,不分四季每天都在“下雨",墙面脱落,门框严重发霉,但是就是收了物业费后就没有下文,难道要物业就是管收钱,别的事就可以不管?现在听说物业不是居委会管了,已经承包给了个人,听说还是很有背景的人物,古人云“不患寡,患不均”,现在的承包人只是把它当成敛财的渠道。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哪?
小区收取物业费,本应使用行政收费的正规票据,可是他们用的是收据,试问什么样单位什么样的人可以把收支放在财政的监管之外?收的钱干什么了?一个单元有十二户,收的公用设施维护费可以把几块钱的灯罩换上几百遍,现在钱照收,但问题一个没解决,卫生就更没有法说,卫生间漏水的问题反映多次,但是还是照漏,不分四季每天都在“下雨",墙面脱落,门框严重发霉,但是就是收了物业费后就没有下文,难道要物业就是管收钱,别的事就可以不管?现在听说物业不是居委会管了,已经承包给了个人,听说还是很有背景的人物,古人云“不患寡,患不均”,现在的承包人只是把它当成敛财的渠道。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