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5楼
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唐中祥为了这事都郁闷的一塌糊涂。。。自己看吧
浙江省安吉龙袍坞生态健身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案
http://news.163.com/10/0504/13/65RI78SV000146BD.html2005年4月至10月,浙江省安吉龙袍坞生态健身有限公司生态旅游健身中心项目先后通过安吉县有关部门立项、可研、选址、环评等审批。2005年11月,安吉龙袍坞生态健身有限公司在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见证下,分别与安吉经济开发区剑山村、净土社区、孝丰镇城东社区和上墅乡大竹园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集体土地2166.616亩建设生态旅游健身中心项目。2005年12月18日,项目正式动工建设。2006年,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制止,施工曾一度停止,但安吉龙袍坞生态健身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又恢复施工,至2008年10月建成18洞标准高尔夫球场,共非法占地618.69亩,其中基本农田209.95亩。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4次对安吉龙袍坞健身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95.1076万元(已缴纳)。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2次以涉嫌破坏耕地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非法占用的209.95亩基本农田已复耕。
调查认定,安吉县政府对项目把关不严,明知企业筹建的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仍列为县重点建设项目,并促成项目开工建设;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以及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在项目引进、立项批复以及项目选址等方面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安吉县副县长金凯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安吉县原副县长徐国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童初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安吉县发改委原主任孙松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曾庆山行政记过处分。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已对安吉县委书记唐中祥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