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发生在广东省揭西县县城的一个刑事案件:当时是5个罪犯因为一杯酒打死一个青年,当时公安部门立案通辑令捉那五个人,但到最后没捉到一个。直到四年前有一个因为强奸一女子在其他县份被捉.另一个是2010年也在另一个地方打死人才被公安部门捉. 然而其他三个罪犯现在却在这个县城结婚生子,正常生活. 在那个县城,所有的官员成了他们家的人,连一个局的局长也和他们一样结伙去打伤别人,把人打到残废,我不明白在哪个地方是不是人呆的地方,那个地方的法治到哪里去了,在那个地方,说到那个村,那些个姓氏的人没有不闻风丧胆的。 现在那个因为打死人的罪犯在2010年才被捉,公安部门要求赔偿2002年那个案子,他的家属说出一句令人发寒的话:“他们那个家庭又没有什么势力,不怕他们,不赔!” 现在定于2011年3月30日在本地方法庭就打死人这一罪犯宣判罪行,基于我两位老人没有钱请律师(之前请过律师,但后面被他们买通了,律师也帮他们说话了)只有请求媒体把我儿子的事情给做个完结,让法律惩罚那些应该惩罚的人。 如果想了解些事,3月30日在当地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后继,我将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那个地方所谓父母官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