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10〕244号
泰安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泰价费发[2010]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聊城等五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40号)中有关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征地 补偿标准 批复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附件: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1 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500-70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物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400-600元/㎡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320-520元/㎡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50-450元/㎡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200-400元/㎡
住宅楼 600-900元/㎡
办公楼 700-1000元/㎡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 80-10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 60-7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m 40-50元/m
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10〕244号
泰安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泰价费发[2010]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聊城等五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40号)中有关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征地 补偿标准 批复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附件: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1 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500-70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物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400-600元/㎡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320-520元/㎡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50-450元/㎡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200-400元/㎡
住宅楼 600-900元/㎡
办公楼 700-1000元/㎡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 80-10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 60-7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m 40-50元/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