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荷花苑小区问题的缘起
位于十里后的荷花苑小区,由经委牵头集资建设,06年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08年7月底交房,但到09年初依然未动工。直到09年7月,开发商单方面通知业主此前合同作废,与购房者从新订立了合同,新合同中重新约定2010年11月底交房(2010年7月13日因施工问题导致部分楼盘地下渗水,又强行向各该楼盘住户每平米加收100元“处理费”)。
更令人愤慨的是,开发单位忻州市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多次违法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更于本月中旬通知买房的业主,告知需缴纳各种费用后才能领取住房钥匙。
这笔不能出示物价部门收费许可手续的巨额天价不合理费用(每户多交5-7万元左右)详情如下:
A、特别费用:开发商在不能提供房产局提供的测定面积报告的情形下,声称一部分楼盘或单元的面积“多出数平米”,要按照原价每平米加收房款
B、其他各项
*1、院外网管铺设费(水、暖、电、天然气等费用)180元/平米
2、热力公司入网费60元/平米
*3、小区绿化、亮化费60元/平米
4、天然气初装费5000元
5、太阳能安装费3400元
6、闭路电视600元
7、装修保证金押金2000元
8、垃圾清运费每户700元
9、装修人员需办出入证,每证10元
注:关于1、3两项收费
当初和住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四条、楼房散水外的附属工程即铺院、绿化、围墙、门卫室、水、暖、电接通等费用均含在楼房价内。(票据在总房价内另外出具)
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进行中的不正当收费,既含有变相追加房款的违法行为,又无视价格监管的底线漫天要价,更是对市场中消费者权利 踏践裸裸赤 ;它不仅对当前我市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挑衅性破坏,更给得之不易的 定稳谐和 的良好社会局面埋下了 定稳不 因素。荷花苑的天价收费问题不是一件小事,它关乎民生与社会稳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在百忙之中关注,切实解决好荷花苑小区居民“住房难”的问题,还我们以公道、正义和尊严!
位于十里后的荷花苑小区,由经委牵头集资建设,06年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08年7月底交房,但到09年初依然未动工。直到09年7月,开发商单方面通知业主此前合同作废,与购房者从新订立了合同,新合同中重新约定2010年11月底交房(2010年7月13日因施工问题导致部分楼盘地下渗水,又强行向各该楼盘住户每平米加收100元“处理费”)。
更令人愤慨的是,开发单位忻州市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多次违法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更于本月中旬通知买房的业主,告知需缴纳各种费用后才能领取住房钥匙。
这笔不能出示物价部门收费许可手续的巨额天价不合理费用(每户多交5-7万元左右)详情如下:
A、特别费用:开发商在不能提供房产局提供的测定面积报告的情形下,声称一部分楼盘或单元的面积“多出数平米”,要按照原价每平米加收房款
B、其他各项
*1、院外网管铺设费(水、暖、电、天然气等费用)180元/平米
2、热力公司入网费60元/平米
*3、小区绿化、亮化费60元/平米
4、天然气初装费5000元
5、太阳能安装费3400元
6、闭路电视600元
7、装修保证金押金2000元
8、垃圾清运费每户700元
9、装修人员需办出入证,每证10元
注:关于1、3两项收费
当初和住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四条、楼房散水外的附属工程即铺院、绿化、围墙、门卫室、水、暖、电接通等费用均含在楼房价内。(票据在总房价内另外出具)
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进行中的不正当收费,既含有变相追加房款的违法行为,又无视价格监管的底线漫天要价,更是对市场中消费者权利 踏践裸裸赤 ;它不仅对当前我市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挑衅性破坏,更给得之不易的 定稳谐和 的良好社会局面埋下了 定稳不 因素。荷花苑的天价收费问题不是一件小事,它关乎民生与社会稳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在百忙之中关注,切实解决好荷花苑小区居民“住房难”的问题,还我们以公道、正义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