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小有遗憾的真实时光,吾以此文追悼我的以前。欧阳轩十二岁,刚上七年级,命运却已在他身后埋下了悲剧的伏笔。残阳熔金,泼洒在天地间,也给操场上身着迷彩的孩童们镀上一抹猩红。总教官瘦得像块黑铁,哨声锐响的刹那,这群刚结束军训的“小军人”瞬间卸了劲,变回稚气未脱的小学生。连素来冷着脸的欧阳轩,也顺着下课铃抬眼望向右方——那里是一班,是他要找的地方,找那个他认定了的、一辈子的挚友:史天骄。史天骄,名字里带个“天骄”,实则只是个普通男孩。可就是这个男孩,陪欧阳轩走过了无数个温柔的傍晚,两人吵吵嚷嚷,一路相伴到六年级末尾。可命运偏是蛮横的暴君,硬生生把形影不离的他们拆开:一个分去一班,一个留在二班;一个在四楼,一个在三楼。若真有执掌世事的天神,欧阳轩甚至忍不住想,那神的心怕不是长歪了。于是每个课间,欧阳轩和史天骄都疯了似的往对方的教室跑,笑着闹着,仿佛要把课间的每一秒都攥紧。他们都清楚,这看似薄薄的一墙,往后便是学业隔开的山海。对一墙之隔,如隔山海。日子在课间的奔忙里滑过,欧阳轩无意间和班里爱高谈阔论的瘦小子赵人庸搭上了话。他忍不住问:“你平时要上几个辅导班啊?我妈突然给我报了个英语班,你都怎么应付的?”赵人庸立马扬着下巴接话:“你说这个?我一天仨辅导班呢!不过还好,我是数学组代表,还跟着八九年级的学长一起上培优班!”欧阳轩听着赵人庸半真半假的夸张说辞,竟和他东拉西扯聊了半晌,两个原本没什么交集的人,莫名成了能说上话的朋友。后来语文老师提起“亹斐诗会”,说要在翠竹间读书,满是文雅的意趣,还提议“就选这个主题,正好能和同学共用一本字典”。欧阳轩和赵人庸对视一眼,心里都暗道:果然是亹斐诗会,就得这个调调!两人当即敲定,要是分宿舍,铁定要凑在一个团里。只是欧阳轩的成绩实在算不上拔尖,三十六个同学里排第十四;可赵人庸就不一样了,身上那股拔尖的劲儿,跟他截然不同。赵人庸的优秀是实打实的,考试常稳坐第一,他坐在欧阳轩前面时,月光会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而欧阳轩却陷入了自我怀疑,他觉得自己糟糕透顶,成绩一落千丈,像个偶尔会陷入疯魔的人。整整一周,无论课上谁喊他,同桌也好,赵人庸也罢,他都双目炯炯,像着了魔似的沉浸在学习里,那是一种近乎“天人合一”的求知若渴。疯了似的学了两天后,老师突然组织了包饺子活动,欧阳轩兴冲冲地拎了一大包猪肉参加。他的组长是个温柔的女生,那天的风很大,吹散了女孩细瘦的发梢,夕阳漫过来,染红了欧阳轩的脸,具体发生了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晚风柔柔,吹散了少女的发角,也吹进了少年的心。期末考试来临,这场“疯魔”似的努力竟真的起了作用,欧阳轩从第十四名冲到了第八名。他这才懂,成功从不是莽撞的痴狂,而是藏在孤勇后的平静,哪怕后来八年级考到第二名时,他也是这般感受。而这份进步里,藏着那个女生的温柔——他总缠着她问数学题,她永远耐心解答,像特意等着他一样,夕阳光染红了他们的脸。可离别来得猝不及防。放假那天,欧阳轩终究没来得及对她说一声“再见”,他后来才懂,有的人,一别就是一辈子。秋风微凉,开学后欧阳轩总望着窗边发呆,风景依旧,故人却已不在。他忽然想起赵人庸曾随口说的“我妈让我转校”,当时只当玩笑,如今才知那是最用力的告别。春风留不住友人,有的人,一别就成了永远。欧阳轩又变回了从前的高冷模样,不愿再与人交流。他曾偷偷为怎么和那个女生搭话发愁。某天看见她穿着青春的校服,黑棕的辫子垂在肩头,脸上开了朵玫瑰,美得动人。他看呆了,却不知为什么她歪着头,哦,她在望着他,帅帅的瘦高的王霄,是除了赵人庸外,他为数不多的朋友。这次 夕阳再也染不红他的脸。一从那以后,欧阳轩再也不是从前的欧阳轩了。他或许回到了最初的模样,没有朋友,没有笑闹,只有越来越高的冰冷分数。可他心里清楚,这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十二岁的欧阳轩站在七年级的尾声里,终于读懂了那句藏在心底的话:命运面前,休论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