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的又读了一遍这个文章。
感觉那个时代挺悲哀的,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被打折了腿,然后没活过第二年。
以前学这篇文的时候,都说孔乙己是文化人的代表,现在也说什么“脱不下文化人的长衫”,用他举例。
但我觉得他的形象蛮丰富的。
性格好,被人调侃不生气。会教店员写茴的另外三种写法。
欠钱就还,不拖欠酒馆的酒钱。
但他也懒惰,偷盗。
没有营生,替人写字抄书,偷懒,拿人家纸笔,穷到极点就去偷,然后自我美化。
最后一次出场的时候,确实很可怜,黑且瘦,穿着破夹袄,盘着腿,用手走路。
初冬,这样慢慢走到酒馆时,还受到掌柜和旁人的取笑。
偷盗确实有错,但他罪不至此。文里的路人也是冷漠的,想来还是和社会富裕程度,和当地风气有关。
那时候大家都穷,都苦,就没有多余的善心可以给旁人。
感觉那个时代挺悲哀的,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被打折了腿,然后没活过第二年。
以前学这篇文的时候,都说孔乙己是文化人的代表,现在也说什么“脱不下文化人的长衫”,用他举例。
但我觉得他的形象蛮丰富的。
性格好,被人调侃不生气。会教店员写茴的另外三种写法。
欠钱就还,不拖欠酒馆的酒钱。
但他也懒惰,偷盗。
没有营生,替人写字抄书,偷懒,拿人家纸笔,穷到极点就去偷,然后自我美化。
最后一次出场的时候,确实很可怜,黑且瘦,穿着破夹袄,盘着腿,用手走路。
初冬,这样慢慢走到酒馆时,还受到掌柜和旁人的取笑。
偷盗确实有错,但他罪不至此。文里的路人也是冷漠的,想来还是和社会富裕程度,和当地风气有关。
那时候大家都穷,都苦,就没有多余的善心可以给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