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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新规 许降不许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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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3月16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自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的销售要实行明码标价,具体到每一套每一户,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这自然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让信息更为公开的流通。而国内房价年年猛涨的问题,其中也不能不说跟楼市信息公开化做的不够有关系。而开发商汇集客群,突然提价等暗中操盘的老套路,也的确让购房者有被愚弄的感觉。
不过,这项《规定》继续往下读,就有点不对味道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但可在标价基础上推行折扣等优惠措施。”如果要涨价怎么办?必须要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审核。
地方政府或许会感觉如释重负,在背负了今年执行调控房价目标的重任之后,有了发改委下发的这一尚方宝剑,控制房价简直易如反掌。眼瞅着年底平均房价快突破控制目标了,压下几个楼盘就是了。
但你是开发商,你会怎么做?年初能报高价尽量报高价,实在卖不出去再偷偷打折。年末报不了高价就想法顺延,拖到第二年年初再大规模销售。



1楼2011-03-23 19:30回复
    老鸨卖鸡,也会掌握时令价格......姿色犬马而已,糊弄缺心眼的人群而已.


    2楼2011-03-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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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4 01:44:2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所谓一房一价之类的规定其实在2010年就有了,只不过这次规定得更详细而已。关键还是要收紧流动性,再来加息吧,嘿嘿


      3楼2011-03-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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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官员申报财产制度一直存在 但是你发现有用没?


        4楼2011-03-2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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