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镜鉴|中国平安人寿被罚711.35万 违规行为引关注
转自:衡水日报
11月2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因业务培训材料不合规😢,被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万元,相关人员黄某强也受到警告并被罚款0.5万元。据了解,从2025年到现在,中国平安人寿各机构收到的罚款金额累计已达711.35万元。
各地违规情况频发,处罚不断
11月11日,鲁某等几位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因为给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东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
10月24日,平安人寿重庆市巴南中心支公司因违规宣传保险产品😰,被巴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该支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直管室副主任牟某霖,也被罚款1万元。
10月11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问题更严重,既利用产品说明会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又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曲靖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8万元。责任人贺某华、张某英被警告,两人合计罚款9万元。
浙江地区处罚集中,多机构“中招”
8月19日,平安人寿在浙江地区多家机构被处罚。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浙江金融监管局处罚。其中,分公司罚款25万元,吴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同一天,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杭州石桥营销服务部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陆某艳也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平安人寿杭州市萧山支公司因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施某成、严某海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平安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楫川路营销服务部同样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杨某晶、董某超各被罚款1万元。
其他地区违规行为,同样受罚
8月15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3千元,陈某李被警告并罚款1千元。
8月13日,原平安人寿吉林中心支公司船营营销服务部第一营业区部经理韩某凝,因未有效落实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代理人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被吉林金融监管分局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8月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源支公司因在职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执业登记管理不到位,被海北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65万元,时任经理李某刚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8月4日,平安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淄博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5万元,时任代理人洪某宇被警告并罚款0.8万元。
转自:衡水日报
11月2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因业务培训材料不合规😢,被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万元,相关人员黄某强也受到警告并被罚款0.5万元。据了解,从2025年到现在,中国平安人寿各机构收到的罚款金额累计已达711.35万元。
各地违规情况频发,处罚不断
11月11日,鲁某等几位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因为给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东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
10月24日,平安人寿重庆市巴南中心支公司因违规宣传保险产品😰,被巴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该支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直管室副主任牟某霖,也被罚款1万元。
10月11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问题更严重,既利用产品说明会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又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曲靖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8万元。责任人贺某华、张某英被警告,两人合计罚款9万元。
浙江地区处罚集中,多机构“中招”
8月19日,平安人寿在浙江地区多家机构被处罚。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浙江金融监管局处罚。其中,分公司罚款25万元,吴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同一天,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杭州石桥营销服务部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陆某艳也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平安人寿杭州市萧山支公司因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施某成、严某海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平安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楫川路营销服务部同样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杨某晶、董某超各被罚款1万元。
其他地区违规行为,同样受罚
8月15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3千元,陈某李被警告并罚款1千元。
8月13日,原平安人寿吉林中心支公司船营营销服务部第一营业区部经理韩某凝,因未有效落实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代理人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被吉林金融监管分局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8月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源支公司因在职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执业登记管理不到位,被海北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65万元,时任经理李某刚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8月4日,平安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淄博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5万元,时任代理人洪某宇被警告并罚款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