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近日,我委对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供水工程节能评估进行备案,这是我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以来首次备案的项目。该项目包括取水工程和自来水净化工程两部分,其中取水工程取水规模为110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11眼及配套泵房,设置井群输配电系统,同时建设由新水源地至净水厂的井群连接管及输水管线14330m,总投资2232.52 万元。自来水净化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净水厂一座,设计规模为10000 m3/d,总投资4399.55万元。取水工程年综合耗能量258.68吨标准煤,净化工程年综合耗能量326.07吨标准煤。
以上摘自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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