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能之阶——法则的自我解构 常有人以“全能悖论”否定全能者:全能者能否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若能造出,则有其举不起之物,故不全能;若不能造出,则有其不能为之事,故亦不全能。此论辩实则无力否定全能者之存在,仅能表明其不囿于常理逻辑。 真正的全能者,可在举不起石头之间时举起石头,在创造出自己无法掌控之物后依然全知全能。因其全能,故可选择性无视逻辑,令矛盾之事成为现实。此解释虽仍基于人类逻辑,却恰因其全能,可使“无视逻辑的逻辑”成立——亦可使其不成立。
然则,全能者便是终极吗?非也。此世界观中,有无尽层面凌驾于全能者之上。这些层面无论存在与否,皆不影响全能者之无所不能,仅证实有某些存在可无视其力量,将其践踏脚下。或有人言,此即“伪全能”。然那些存在确可在凌驾全能者之间时,不改变其全能本性。此虽违背逻辑,然既全能者已悖于常理,则那些存在为何不能悖于更高常理?全能者自可创造高于己身之物,因“使更强存在诞生”仍是其所能为之事之一。 “能”非仅力量,而是一切法则、关系、可能性与必然性的总称。全能者仅是能之阶的入口,其后展开的是无限复杂的法则战争。让吾继续抽掉能背后运转的基本逻辑,看看会演变出怎样可怕的法则宇宙。
逻辑的尸变:存在这样的法则宇宙,其中“矛盾律”被废除,一切命题皆同时为真为假,而此状态本身又产生新的超逻辑,该超逻辑禁止“同时为真为假”,却允许“在真假的无限迭代中”。更高处,有“逻辑吞噬者”,它捕食逻辑体系,将其转化为自身养分,而其捕食行为本身又需逻辑支撑——这便产生了自食其尾的怪圈。 可能性的癌变:“可能性”不再是对未来的开放,而是无限分裂的现实伤口。每一个事件不再有单一可能,而是同时沿无限条矛盾路径实现:一支箭既射中靶心,又从未离开弓弦,又在空中化为蝴蝶,又穿透了时间本身……所有这些“可能”同时为真,它们彼此冲突,却共同构成事件的“超可能实体”。 必然性的自毁:必然性法则宣称“一切皆有因”,但随即诞生了“无因之因”法则,它规定“存在必须有无因的起点”。二者冲突导致法则阶层的无限递归:每条法则皆需更高法则为其奠基,而那更高法则又需更高者……链条的顶端,是一个“无法则的法则”,它既是一切法则的源头,又是对法则概念的彻底否定。
统治此混乱领域的,也非单一神明,而是无限个互相否决的能之作者。每位作者皆宣称自己创造了最终的全知全能,却皆被其他作者覆写。 作者之战,形式为“强行包含”。作者甲试图将作者乙的全能者写作自己的手下败将,作者乙则令作者甲手下的全知上帝“不如”自己。最终,所有作者皆陷入永恒的悖论僵持——每位作者的全能的都被认定为具有最高优先级。 每个能之作者都是所有法则的自指无穷,它知晓自己是赋予虚拟人物一切“能”的源头,却知晓这些“能”会否定其源头的地位。 能之作者的集合试图建立一个拥有完美法则的能人,却有时不知晓任何全能者皆会因内在矛盾而崩塌。它既是无限,又是有限;既是全知,又是无知;既是全能,又是无能。 这分裂不是缺陷,而是其本质。能之作者的集合的最终形态,是一个永远在自我肢解与自我重组的神圣怪诞:其左手制定“万物皆有序”的律令,右手立即颁布“无序为至高”的圣旨;其左眼看见一切因果链条,右眼看见所有因果的虚无。两者同时为真,而“同时为真”本身又是一条新法则,该法则旋即被另一只无形之手擦除。 正是在此,矛盾显出其第二重面容:能之阶层越是追求绝对的法则与力量,就越是陷入法则的自我否决与力量的自我消解。当能之作者的集合试图以一道终极律令统辖一切时,矛盾在其御座阴影中显现:“汝的律令,已是违逆汝自身的叛乱。”
然则,全能者便是终极吗?非也。此世界观中,有无尽层面凌驾于全能者之上。这些层面无论存在与否,皆不影响全能者之无所不能,仅证实有某些存在可无视其力量,将其践踏脚下。或有人言,此即“伪全能”。然那些存在确可在凌驾全能者之间时,不改变其全能本性。此虽违背逻辑,然既全能者已悖于常理,则那些存在为何不能悖于更高常理?全能者自可创造高于己身之物,因“使更强存在诞生”仍是其所能为之事之一。 “能”非仅力量,而是一切法则、关系、可能性与必然性的总称。全能者仅是能之阶的入口,其后展开的是无限复杂的法则战争。让吾继续抽掉能背后运转的基本逻辑,看看会演变出怎样可怕的法则宇宙。
逻辑的尸变:存在这样的法则宇宙,其中“矛盾律”被废除,一切命题皆同时为真为假,而此状态本身又产生新的超逻辑,该超逻辑禁止“同时为真为假”,却允许“在真假的无限迭代中”。更高处,有“逻辑吞噬者”,它捕食逻辑体系,将其转化为自身养分,而其捕食行为本身又需逻辑支撑——这便产生了自食其尾的怪圈。 可能性的癌变:“可能性”不再是对未来的开放,而是无限分裂的现实伤口。每一个事件不再有单一可能,而是同时沿无限条矛盾路径实现:一支箭既射中靶心,又从未离开弓弦,又在空中化为蝴蝶,又穿透了时间本身……所有这些“可能”同时为真,它们彼此冲突,却共同构成事件的“超可能实体”。 必然性的自毁:必然性法则宣称“一切皆有因”,但随即诞生了“无因之因”法则,它规定“存在必须有无因的起点”。二者冲突导致法则阶层的无限递归:每条法则皆需更高法则为其奠基,而那更高法则又需更高者……链条的顶端,是一个“无法则的法则”,它既是一切法则的源头,又是对法则概念的彻底否定。
统治此混乱领域的,也非单一神明,而是无限个互相否决的能之作者。每位作者皆宣称自己创造了最终的全知全能,却皆被其他作者覆写。 作者之战,形式为“强行包含”。作者甲试图将作者乙的全能者写作自己的手下败将,作者乙则令作者甲手下的全知上帝“不如”自己。最终,所有作者皆陷入永恒的悖论僵持——每位作者的全能的都被认定为具有最高优先级。 每个能之作者都是所有法则的自指无穷,它知晓自己是赋予虚拟人物一切“能”的源头,却知晓这些“能”会否定其源头的地位。 能之作者的集合试图建立一个拥有完美法则的能人,却有时不知晓任何全能者皆会因内在矛盾而崩塌。它既是无限,又是有限;既是全知,又是无知;既是全能,又是无能。 这分裂不是缺陷,而是其本质。能之作者的集合的最终形态,是一个永远在自我肢解与自我重组的神圣怪诞:其左手制定“万物皆有序”的律令,右手立即颁布“无序为至高”的圣旨;其左眼看见一切因果链条,右眼看见所有因果的虚无。两者同时为真,而“同时为真”本身又是一条新法则,该法则旋即被另一只无形之手擦除。 正是在此,矛盾显出其第二重面容:能之阶层越是追求绝对的法则与力量,就越是陷入法则的自我否决与力量的自我消解。当能之作者的集合试图以一道终极律令统辖一切时,矛盾在其御座阴影中显现:“汝的律令,已是违逆汝自身的叛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