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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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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几年的经济形势和相关部门对征信的滥用,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一朝失信,终身受限”,在贷款、求职、租房、出行等多方面受到影响,持续好几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五年,因此,市场上诞生了“征信修复”的收费行为,但基本都是金融黑灰产骗局。
一批打着“债务优化”“征信修复”“反催收”旗号的非法代理维权组织,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信息买卖等手段,胁迫金融机构,从中牟利。过去这类行为多被定性为诈骗,而近期多地法院判决认定为敲诈勒索。
另一方面,信用修复的官方政策终于来了。央行11日发布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及下一阶段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
央行行长潘功胜上月底透露,他介绍,过去几年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一些个人债务逾期,虽然事后全额偿还,但相关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央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计划明年初执行。
这项政策被解读为,征信从单纯的“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转变,体现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
11月20日,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失信信息将按严重程度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轻微失信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且法定义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最短公示期三个月,最长一年;严重失信最短公示期一年,最长三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后自动停止公示;对于达到最长公示期但未纠正失信行为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我国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约8亿人次,上千万人存在不良记录。


IP属地:山东1楼2025-12-14 19: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