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武威市政府网站上的一条关于和平镇南园村二组小康住宅的新闻,该组的土地全部被政府征用,农民们自筹资金2100万,修建小康住宅。这其中我相信政府会有补助,但肯定不会很多。可是农民全都住上小康住宅了,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土地没了,以后怎么生活?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那一级政府,土地被政府通过村长低价征用,然后通过某些项目,获取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与土地的价格,背后的利益链大家不言自明。凭什么你把我本属于我的东西拿走了,表面上给予所谓的征地补偿款、小康住宅补助,可是哪一家住上小康住宅的肯定都凭的事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钱花到了这种地方,地又没了,以后你们靠什么生活?不错政府会骗你说什么针对失地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告诉你,在中国这种体制下,制度覆盖是一回事、实际覆盖是另一回事。不要妄想,一步登天从此以后就是城里人了,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土地所有权是集体、不是国家、更不是哪一级什么政府。PS:本人外地人,有感而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