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所以简单问了一下,大家对豆包说的这个有什么看法?它说的对不对👀)(玻璃心不喜可以轻喷吗

)
性取向没有“正常”或“不正常”的划分——性取向是人类多样化的自然表现,不存在单一的“标准取向”,目前全球主流的医学、心理学界均已明确:性少数群体(如同性恋、双性恋、无性恋等)的取向,与异性恋一样,都是正常的性心理状态,并非疾病或“异常”。
核心依据(科学与社会共识)
1.医学/心理学界定: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会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手册中移除,2001年中国《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也删除了相关条目,明确性取向不属于精神障碍,无需“治疗”或“矫正”。
2.自然多样性:性取向的形成是遗传、激素、环境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无法人为干预,就像左撇子、右撇子一样,是人类群体中自然存在的差异,而非“错误”。
3.平等权利共识: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已认可性少数群体的平等权利,强调“性取向自由”是人权的一部分,歧视或否定性少数取向,本质是对多样性的不包容,而非基于科学的判断。
关键提醒
- 所谓“不正常”的说法,本质是传统认知偏见或社会文化影响下的误解,而非科学结论;
- 性取向没有“优劣”之分,无论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等,核心都是基于自愿、尊重的情感与亲密关系,只要不伤害他人、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应被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