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这是百度贴吧用户面面海(曾用名)对网络文学的评价与赏析的理论,用以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价标准,筛选出好的作品。
二、网络文学的定义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就“某本书是不是网文”产生争论。有人认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差异主要在于内容,于是,写法比较传统的书不算网文,只是发表在网络上的传统文学。我反对这种定义方法。判断一部作品写法是否传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且受读者主观感受影响很大。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不能得出清晰的网络文学的边界。这种定义不是好定义。
邵燕君教授认为,网络文学的特点是网络性,即作者不再是创作的中心,读者更多地参与到创作中,用评论、打赏的方式影响作品的走向。然而,报纸连载作品似乎同样会受到读者的影响,这样的定义似乎同样有待商榷。
我认为,一部文学作品,当其首次公开发表时,是发表在网络平台时,它就是网络文学。这些网络平台不仅包括起点、番茄这样的典型网文平台,还包括知乎、贴吧等论坛,微信、QQ等社交媒体。另外,在报纸、杂志、纸质书上已经发表的作品,重新在网络上发表,这些作品我们并不认为它属于网络文学,因为它们并非首次发表在网络上。
这种划分方式有什么好处呢?首先,这是一个从名词解释出发的定义方式。这样的定义让人一看便明,不会引起误解,看到网络文学四个字,自然而然就能想到其正确意义。这不是用归纳法得出的定义,从分析哲学的角度上讲,它是分析的,而不是综合的,也就更接近于本质。其次,这种定义方式非常明确,不容易引起争议。它仅仅从发表方式出发,发表方式是确定的,不会有含混的地方,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容易引起人们对某部作品分类的争执。
文学体裁可分为小说,散文,戏剧,诗歌四个部分,如果以这种网络文学的定义进行分类,我们会发现一些在网络上发表的诗歌戏剧散文也是网文,这不太符合我们一般情况下对网文一词的使用。我们确实可以把这些全部称为网络文学,但我们同时可以给一个更狭义的定义,即在网络上初次发表的小说称为网文。同时,为了讨论方便起见,我把以网络文学作为主要作品的作家称为网络作家,再给网文一个更加广义的定义,即凡是网络作家的作品,通称为网文。这个定义方式并不恰当,只是为了在讨论时方便使用而创造。
有一些作品,它一部分是在网络上发表的,一部分是在传统渠道发表的,这种混合型作品,我们可以说它既是网文又是传统文学。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从此,我们得到了三个范围不同的网络文学的定义,即扩大范围的网络作家的作品,常规范围的在网络上首次发表的作品,和缩小范围的
可以看到,按这种分类方式,网文并不是一种类型文学,而仅仅是载体的不同。
三、元理论
我要寻求什么样的作品?笼统地说,我要寻找的是能给我带来好的阅读体验的作品。什么样的体验是好的体验?或许我们可以用美学来回答这个问题。当我阅读一部作品时,产生了愉悦或崇高的感受时,我就有了好的审美体验。但是,“什么是好的”依旧是个困难的问题。比如,一部版主的小说,它能带来刺激和愉悦,因此它一定是一部好的作品吗?另一部作品,尽管读起来令人混混欲睡,但读完回味时,却让人啧啧赞叹,它是一部坏的作品吗?一部过于离谱的作品,例如《奥特赘婿》《牛爷爷战神》,读起来令人喷饭,它因此是好的作品吗?一部恐怖作品,它让人体验到恐惧这样的负面感受,它因此是一部坏的作品吗?我发现,如何定义好的体验,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是,我们大概可以得出,能给我们留下体验的作品,应该比不能给我们留下任何体验的作品更好。
那么,具有什么样的特征的作品能给我们好的体验的呢?这又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根据摩尔根在元伦理学领域发表的反对自然主义式强认知主义的开放问题论证,我们会发现这个论证同样适用于文学领域,我们无法从一部作品的 “自然属性”(例如,它是否结构严谨、文笔优美、人物立体、思想深刻)中,必然推导出它在审美价值上是 “好的” 这一 “价值判断” 。例如,如果一部作品文笔优美但内容空洞,我们很难说它是一部好的作品,因此文笔并不是根本性的判断标准。同理,其他任何的判断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无论是什么属性,我们都可以问出“具有**特点的作品是好作品吗?”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永远是开放的。换句话说,“结构严谨”是事实描述,“这部作品是好的”是价值判断,两者之间存在逻辑鸿沟。这也是文学评价的根本困境——我们无法建立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同科学公式般的“好作品”客观标准。
因此,我们只能通过虚构主义的方法来构建一套评价体系,将一些无法判断为真的信念假装为真的信念,来构建一套地基不稳的、虚浮的评价体系。
显然,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提出的任何信念都是值得怀疑的,我们不能认为,某个资深读者提出的信念一定比小白读者提出的更正确。同样,当两个读者持有的评价标准不同时,也无法判断谁的标准更加合理。不可能存在像读者反映理论中那样的理想读者,也没有绝对客观的评价标准。多数人的观点同样不能否定个别人的观点,审美是个人的事,人数毫无意义。真正的好作品,只是此时此地对个人来说的好作品,他人的观点,个人未来或过去的观点,都是不值一提的。我们的理论,最终也只能让我们找到审美相似的一群人抱团取暖而已。
四、与文学批评的关系
根据前文的定义,网络文学是文学的一部分,文学批评理论当然同样适用于网络文学。只是,文学批评本身也是无定论的学科,理论从好作品中总结而来,作品遵循理论而成为好的,网络文学作为新兴的文学形式,当然不能照单全收。
这是百度贴吧用户面面海(曾用名)对网络文学的评价与赏析的理论,用以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价标准,筛选出好的作品。
二、网络文学的定义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就“某本书是不是网文”产生争论。有人认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差异主要在于内容,于是,写法比较传统的书不算网文,只是发表在网络上的传统文学。我反对这种定义方法。判断一部作品写法是否传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且受读者主观感受影响很大。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不能得出清晰的网络文学的边界。这种定义不是好定义。
邵燕君教授认为,网络文学的特点是网络性,即作者不再是创作的中心,读者更多地参与到创作中,用评论、打赏的方式影响作品的走向。然而,报纸连载作品似乎同样会受到读者的影响,这样的定义似乎同样有待商榷。
我认为,一部文学作品,当其首次公开发表时,是发表在网络平台时,它就是网络文学。这些网络平台不仅包括起点、番茄这样的典型网文平台,还包括知乎、贴吧等论坛,微信、QQ等社交媒体。另外,在报纸、杂志、纸质书上已经发表的作品,重新在网络上发表,这些作品我们并不认为它属于网络文学,因为它们并非首次发表在网络上。
这种划分方式有什么好处呢?首先,这是一个从名词解释出发的定义方式。这样的定义让人一看便明,不会引起误解,看到网络文学四个字,自然而然就能想到其正确意义。这不是用归纳法得出的定义,从分析哲学的角度上讲,它是分析的,而不是综合的,也就更接近于本质。其次,这种定义方式非常明确,不容易引起争议。它仅仅从发表方式出发,发表方式是确定的,不会有含混的地方,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容易引起人们对某部作品分类的争执。
文学体裁可分为小说,散文,戏剧,诗歌四个部分,如果以这种网络文学的定义进行分类,我们会发现一些在网络上发表的诗歌戏剧散文也是网文,这不太符合我们一般情况下对网文一词的使用。我们确实可以把这些全部称为网络文学,但我们同时可以给一个更狭义的定义,即在网络上初次发表的小说称为网文。同时,为了讨论方便起见,我把以网络文学作为主要作品的作家称为网络作家,再给网文一个更加广义的定义,即凡是网络作家的作品,通称为网文。这个定义方式并不恰当,只是为了在讨论时方便使用而创造。
有一些作品,它一部分是在网络上发表的,一部分是在传统渠道发表的,这种混合型作品,我们可以说它既是网文又是传统文学。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从此,我们得到了三个范围不同的网络文学的定义,即扩大范围的网络作家的作品,常规范围的在网络上首次发表的作品,和缩小范围的
可以看到,按这种分类方式,网文并不是一种类型文学,而仅仅是载体的不同。
三、元理论
我要寻求什么样的作品?笼统地说,我要寻找的是能给我带来好的阅读体验的作品。什么样的体验是好的体验?或许我们可以用美学来回答这个问题。当我阅读一部作品时,产生了愉悦或崇高的感受时,我就有了好的审美体验。但是,“什么是好的”依旧是个困难的问题。比如,一部版主的小说,它能带来刺激和愉悦,因此它一定是一部好的作品吗?另一部作品,尽管读起来令人混混欲睡,但读完回味时,却让人啧啧赞叹,它是一部坏的作品吗?一部过于离谱的作品,例如《奥特赘婿》《牛爷爷战神》,读起来令人喷饭,它因此是好的作品吗?一部恐怖作品,它让人体验到恐惧这样的负面感受,它因此是一部坏的作品吗?我发现,如何定义好的体验,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是,我们大概可以得出,能给我们留下体验的作品,应该比不能给我们留下任何体验的作品更好。
那么,具有什么样的特征的作品能给我们好的体验的呢?这又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根据摩尔根在元伦理学领域发表的反对自然主义式强认知主义的开放问题论证,我们会发现这个论证同样适用于文学领域,我们无法从一部作品的 “自然属性”(例如,它是否结构严谨、文笔优美、人物立体、思想深刻)中,必然推导出它在审美价值上是 “好的” 这一 “价值判断” 。例如,如果一部作品文笔优美但内容空洞,我们很难说它是一部好的作品,因此文笔并不是根本性的判断标准。同理,其他任何的判断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无论是什么属性,我们都可以问出“具有**特点的作品是好作品吗?”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永远是开放的。换句话说,“结构严谨”是事实描述,“这部作品是好的”是价值判断,两者之间存在逻辑鸿沟。这也是文学评价的根本困境——我们无法建立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同科学公式般的“好作品”客观标准。
因此,我们只能通过虚构主义的方法来构建一套评价体系,将一些无法判断为真的信念假装为真的信念,来构建一套地基不稳的、虚浮的评价体系。
显然,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提出的任何信念都是值得怀疑的,我们不能认为,某个资深读者提出的信念一定比小白读者提出的更正确。同样,当两个读者持有的评价标准不同时,也无法判断谁的标准更加合理。不可能存在像读者反映理论中那样的理想读者,也没有绝对客观的评价标准。多数人的观点同样不能否定个别人的观点,审美是个人的事,人数毫无意义。真正的好作品,只是此时此地对个人来说的好作品,他人的观点,个人未来或过去的观点,都是不值一提的。我们的理论,最终也只能让我们找到审美相似的一群人抱团取暖而已。
四、与文学批评的关系
根据前文的定义,网络文学是文学的一部分,文学批评理论当然同样适用于网络文学。只是,文学批评本身也是无定论的学科,理论从好作品中总结而来,作品遵循理论而成为好的,网络文学作为新兴的文学形式,当然不能照单全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