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许多单位在春节上会比法定安排更加慷慨,安排更多的连休天数,这种情况不属于“没有年假”。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因此,有的单位把春节安排更多的连休天数,实际上是把年假统筹安排了,根据第五条的内容,其实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嘴上说“没有年假”,实际情况是“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年假”,注意定语“可以自由支配”。
这就好比部分女生嘴上说“找不到男朋友”实际是想表达“找不到高富帅男朋友”,一个道理。
本质上都是省略定语导致的语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