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时,是带着“未成年人”的记录封存,大家不反对,但是

,三审时,把“未成年人”去掉,扩大到所有人,属于重大范畴调整,却没有公布公开,更没有采纳民意,2025.6月就直接通过执行,这点是重点,违反《立法法》第39条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有3次公开征集意见,前两2公开征集了,但第3次他没有!

2025年6月,他直接公布执行了,这明显违背《立法法》了

。对83.84.85.86.87.136条规定有不同意见,没有公布,没有采纳民意,就通过执行,违反《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无效。——希望大家重点关注,他是偷渡式立法,与《立法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