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典型的通过不提供劳动条件来逼迫员工自行离职的手段。法律上你有明确的维权途径,但关键在于收集证据和采取正确的步骤。
⚖️ 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
公司不给你安排工作、将你踢出工作群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这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你可以通过以下两个主要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途径 特点与目的 注意事项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行政部门介入,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适用于要求恢复工作条件、补缴社保等。 投诉有时效限制:公司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年之内。
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经济赔偿、加班费、工资等争议的核心途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 仲裁申请有1年时效,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具体而言,通过仲裁你可以主张以下请求:
1. 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主动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随后在仲裁中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追索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月14日强制加班但未支付的加班费。根据法律规定,安排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至300%的报酬。
3. 要求支付工资:在公司未安排工作但未解除合同期间,你仍然有权获得工资。具体标准可参考劳动合同约定或当地相关规定。
🔍 维权步骤与证据收集
立即开始收集证据
这是所有后续法律行动的基础,请务必仔细整理和保存:
·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条、银行发薪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
· 证明公司违法的材料:
· 加班证据:11月14日要求加班的通知(工作群聊天记录、邮件等)、你拒绝加班的沟通记录。
· 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证据:公司把你踢出工作群的截图;与你工作权限相关的系统、账号被关闭的记录;公司不安排你工作的书面或录音证据。
· 沟通记录:就此事与公司管理人员、HR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微信、邮件、录音等。
· 公司主体信息:公司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这些信息可以在你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条上找到,申请仲裁时必需。
具体行动步骤
1. 正式沟通:可以考虑先与公司负责人或HR进行一次正式沟通(注意录音),明确提出你的诉求(恢复工作条件、支付加班费等),并观察公司的态度。这本身也是一个固定证据的过程。
2. 选择途径并行动:
· 投诉:携带整理好的证据,到公司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维权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
· 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的经济情况困难,可以同时咨询当地司法局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 重要提醒
· 谨慎对待“主动离职”:在整个过程中,除非你已经做好决定并拿到了补偿,否则不要轻易提交个人原因的辞职信,这会使你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感觉个人处理困难,可以咨询当地工会组织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