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为原始的交易形式,便是以物易物,人们以自己的商品换取其它人的商品,而二者交换的比例则取决于双方对这两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达成的共识,具体也体现在比例上。
但这样的交易方式并不利于市场上商品的流通,如果交易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岂不意味着商品无法达到需要的人手上?于是便出现了货币,以商品能兑换的货币来反映其使用价值,这样就避免了交易时产生的异议。
但这还是没有解决商品的使用价值如何与其对应的货币的数额建立联系的问题,人们选择把这个问题交给市场(非刻意的),市场觉得这个商品价格过高了,就没有人购买,如果购买的人很多,商品的价格也随之提高,直到商品的价格与需求达到某种平衡。
这种评判商品价格的过程,其实是参与交易的人的总体对商品的使用价值达成的共识,即将先前的两个人转为全体。
但商品的价格并不只由市场决定,否则每个商品都将免费,故其还有一个因素,即商品背后的代价,商人如果想要不亏损,商品的价格是绝对不能低于代价对应的价格的,而在充分流通的情况下,其也不能高于代价对应的价格,否则就会有更多人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因为有利可图,直到价格与代价平衡。
即,理想的情况下,市场先承认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随后对商人提出的价格进行调节。
那么,商品背后的代价,又该如何计算呢?如一件羊毛衫,商人认为代价是:购买机器的钱+购买羊毛的钱+给工人支付的工资。
机器放在那,还是机器,羊毛放在仓库,还是羊毛,马克思认为,是工人把这些费用,通过劳动,输入进羊毛衫里,这些劳动,使原材料增长的“代价”,不仅抵回购买机器的钱(逐渐地),还抵回购买羊毛的钱,还抵回工资,且,特别地,还额外有一部分免费的,即“剩余价值”,总的来说,原材料的代价的增长,都来自于,无法离开“劳动”,而羊毛的代价呢?则来自于收割羊毛的人的劳动……
那么这样来说,我们通过计算由最基本原材料到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来反映其代价,进而反映其价格,不是十分合理的想法吗?
但劳动又如何计算呢?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种较好的方式(或者其它方式),于是计算一件商品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便能反映其价格了,且容易知道,前者更为本质,后者则为表象,容易受各种其它次要因素的影响。
于是将这个,商品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称为价值。
即,价值等于社必劳,社必劳反映劳动,劳动反映代价,代价反映价格的下限。市场的调节压低价格的上限直到其等于下限,这其中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竞争来主导,那么最终,价值反映价格,而使用价值是促成这一结果的催化剂。
以上便是我的思考。
但这样的交易方式并不利于市场上商品的流通,如果交易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岂不意味着商品无法达到需要的人手上?于是便出现了货币,以商品能兑换的货币来反映其使用价值,这样就避免了交易时产生的异议。
但这还是没有解决商品的使用价值如何与其对应的货币的数额建立联系的问题,人们选择把这个问题交给市场(非刻意的),市场觉得这个商品价格过高了,就没有人购买,如果购买的人很多,商品的价格也随之提高,直到商品的价格与需求达到某种平衡。
这种评判商品价格的过程,其实是参与交易的人的总体对商品的使用价值达成的共识,即将先前的两个人转为全体。
但商品的价格并不只由市场决定,否则每个商品都将免费,故其还有一个因素,即商品背后的代价,商人如果想要不亏损,商品的价格是绝对不能低于代价对应的价格的,而在充分流通的情况下,其也不能高于代价对应的价格,否则就会有更多人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因为有利可图,直到价格与代价平衡。
即,理想的情况下,市场先承认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随后对商人提出的价格进行调节。
那么,商品背后的代价,又该如何计算呢?如一件羊毛衫,商人认为代价是:购买机器的钱+购买羊毛的钱+给工人支付的工资。
机器放在那,还是机器,羊毛放在仓库,还是羊毛,马克思认为,是工人把这些费用,通过劳动,输入进羊毛衫里,这些劳动,使原材料增长的“代价”,不仅抵回购买机器的钱(逐渐地),还抵回购买羊毛的钱,还抵回工资,且,特别地,还额外有一部分免费的,即“剩余价值”,总的来说,原材料的代价的增长,都来自于,无法离开“劳动”,而羊毛的代价呢?则来自于收割羊毛的人的劳动……
那么这样来说,我们通过计算由最基本原材料到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来反映其代价,进而反映其价格,不是十分合理的想法吗?
但劳动又如何计算呢?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种较好的方式(或者其它方式),于是计算一件商品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便能反映其价格了,且容易知道,前者更为本质,后者则为表象,容易受各种其它次要因素的影响。
于是将这个,商品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称为价值。
即,价值等于社必劳,社必劳反映劳动,劳动反映代价,代价反映价格的下限。市场的调节压低价格的上限直到其等于下限,这其中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竞争来主导,那么最终,价值反映价格,而使用价值是促成这一结果的催化剂。
以上便是我的思考。





长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