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群了(悲)
甘棠中学初二二班学习交流群解散公告
因为老师的一些不可抗力,本群群主宣布正式解散甘棠中学初二二班学习交流群,若以后还想沟通,请直接联系该人或去百度贴吧甘棠中学吧沟通,本群不再提供服务,谢谢支持,再见!
群公告初一二班同学群宪章
序言
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宪章与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并为达此目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接受原则,确立方法。
第一编.总编
第一条.【立群宗旨】为了增近同学交流学习,以创建初中同学群。
第二条.【立宪宗旨】为了创造群内适当环境,俾克维持秩序,而制定本宪章。
第三条.【宗旨区分】本群仅为初中同学交流群,并非其他商务群。
第四条.【宪章任务】初中同学群宪章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保卫群内安全,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个人财产,保护群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五条.【适用宪章人人平等】对于任何人违规、犯罪、犯法,在适用宪章上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在群内有超越宪章与法律的特权。
第二编.群聊机构编
第一章.组成
第六条.【群聊组成】群聊由这些人员组成:
1.群主2.群管理员3.群员
第七条.【人员允许】本群仅为初中同学交流群,故人员只有甘棠中学2024级初一二班学生。第二章.群主
第八条.【群主】群主可以维持群内秩序,可以执法、踢出群员、修改群公告。第三章.群管理员
第九条.【权力】群管理员可以维持群内秩序,可以执法,可以代群主进行决定,但重大事件须向群主报告,如群主无法回答,则可以直接代替群主进行决定。
第十条.【选举】群管理员由群员选举出,由群主发出群接龙,由群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所有群员只能通过此选举获得群管理员的资格。
第四章.群员
第十一条.【群员】群员是群内最基本的人。
第十二条.【群员选举】群员可以选举出群管理员,和群管理员、群主一起修改宪章。
第五章.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其他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在群内无任何权利;正常情况下群内应无任何其他人员。
第二编.责任惩罚制度编
第一章.总则
第十四条.【本编宗旨】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保卫群内安全,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个人财产,保护群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群员负责任年龄】群员周岁八岁以上负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周岁十二岁以上负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责任。
第十六条.【警示】每位同学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超过三次警告的,适用本编第二章的惩罚。
第十七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除过当防卫的,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负任何责任。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惩罚
第十八条.【聚众闹事、吵架】聚众闹事、吵架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者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刷屏】刷屏扰民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者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或者致人患精神类疾病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辱骂、恐吓、诽谤】辱骂、恐吓、诽谤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诬告陷害】伪造真相诬告陷害群员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情节十分严重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不是有意诬陷,而是误会的,不适用这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理。
第三编.其他编
第一章.总则
第二十三条.【本编宗旨】为了更好的与同学交流学习,防止造成误会,而制定本编。
第二章.分则
第二十四条.【单独指人】单独指人时须@被指的人,防止造成误会。
第四编.附编
第一章.定义编
第二十五条.【聊天】在双方或多方和平正常的谈话,谈天,闲谈等。
第二十六条.【与时间计算有关的术语】宪章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本宪章自2024年7月7日起施行。同时,《中学同学群群规》等不适用的条例,予以废止。
第二十八条.【罪责究任】本群仅为交流聊天群,违法、犯罪的,无关人员概不负责。
甘棠中学初二二班学习交流群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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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公告初一二班同学群宪章
序言
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宪章与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并为达此目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接受原则,确立方法。
第一编.总编
第一条.【立群宗旨】为了增近同学交流学习,以创建初中同学群。
第二条.【立宪宗旨】为了创造群内适当环境,俾克维持秩序,而制定本宪章。
第三条.【宗旨区分】本群仅为初中同学交流群,并非其他商务群。
第四条.【宪章任务】初中同学群宪章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保卫群内安全,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个人财产,保护群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五条.【适用宪章人人平等】对于任何人违规、犯罪、犯法,在适用宪章上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在群内有超越宪章与法律的特权。
第二编.群聊机构编
第一章.组成
第六条.【群聊组成】群聊由这些人员组成:
1.群主2.群管理员3.群员
第七条.【人员允许】本群仅为初中同学交流群,故人员只有甘棠中学2024级初一二班学生。第二章.群主
第八条.【群主】群主可以维持群内秩序,可以执法、踢出群员、修改群公告。第三章.群管理员
第九条.【权力】群管理员可以维持群内秩序,可以执法,可以代群主进行决定,但重大事件须向群主报告,如群主无法回答,则可以直接代替群主进行决定。
第十条.【选举】群管理员由群员选举出,由群主发出群接龙,由群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所有群员只能通过此选举获得群管理员的资格。
第四章.群员
第十一条.【群员】群员是群内最基本的人。
第十二条.【群员选举】群员可以选举出群管理员,和群管理员、群主一起修改宪章。
第五章.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其他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在群内无任何权利;正常情况下群内应无任何其他人员。
第二编.责任惩罚制度编
第一章.总则
第十四条.【本编宗旨】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保卫群内安全,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个人财产,保护群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群员负责任年龄】群员周岁八岁以上负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周岁十二岁以上负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责任。
第十六条.【警示】每位同学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超过三次警告的,适用本编第二章的惩罚。
第十七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除过当防卫的,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负任何责任。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惩罚
第十八条.【聚众闹事、吵架】聚众闹事、吵架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者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刷屏】刷屏扰民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者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或者致人患精神类疾病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辱骂、恐吓、诽谤】辱骂、恐吓、诽谤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行为十分恶劣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诬告陷害】伪造真相诬告陷害群员的,须向受害者道歉或赔偿损失,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情节十分严重的须负民事、刑事责任。不是有意诬陷,而是误会的,不适用这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比较恶劣的,经过群员投票决定,通过的可踢出群聊进行反省;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理。
第三编.其他编
第一章.总则
第二十三条.【本编宗旨】为了更好的与同学交流学习,防止造成误会,而制定本编。
第二章.分则
第二十四条.【单独指人】单独指人时须@被指的人,防止造成误会。
第四编.附编
第一章.定义编
第二十五条.【聊天】在双方或多方和平正常的谈话,谈天,闲谈等。
第二十六条.【与时间计算有关的术语】宪章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本宪章自2024年7月7日起施行。同时,《中学同学群群规》等不适用的条例,予以废止。
第二十八条.【罪责究任】本群仅为交流聊天群,违法、犯罪的,无关人员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