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8年3月28日因被他人打伤头面部住进青县人民医院外一科的楼道中,在住院期间青县人民医院的大夫违反医疗常规、隐瞒患者的病情,延误患者治疗的最佳时机。在2009年4月,我的母亲将青县人民医院起诉至青县人民法院。而在2011年3月1日青县人民法院以我母亲没有将青县人民医院的原始病历交还青县人民法院为由,绑架到南皮县看守所,并予以15天的司法拘留。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全套病历是禁止给患者的,要不大部分的医院要被患者告倒了。自己的工作失误,不积极改正还蛮横无比。看来稳定压倒一切,包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