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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6171号。的颠覆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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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民申6171号裁定书的“颠覆性错误”:司法公正不容程序与实体的双重失守
司法裁判的生命力在于程序正当与实体公正的双重保障。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民申6171号民事裁定书,因核心事实认定错误、采信非法证据、纵容原审程序违法等问题,引发广泛质疑。该裁定不仅未能纠正下级法院的明显谬误,反而以“私人鉴定”“外部干预”等违背司法规律的操作为基底,形成对司法权威的自我消解,堪称“颠覆性错误”的典型样本。本文将从证据合法性、程序正当性、实体认定偏差三方面展开批判,揭示该裁定背后的司法困境。
一、核心证据非法:以“私人鉴定”替代法定程序,动摇裁判根基
民事裁判的核心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中,湖北省高院将一份被武汉市司法局明确认定为“非法”的私人医学司法鉴定作为定案基础,直接导致裁定书的实体结论丧失合法性根基。
根据公开信息,案涉关键证据系“尹晶教授出具的私人医学司法鉴定”。其一,该鉴定主体资格存疑:司法鉴定需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及人员实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而尹晶教授以个人名义出具的鉴定既无机构背书,亦未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本质上属于“私人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其二,该鉴定已被行政机关否定:武汉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中心已将其列为“非法”,意味着其内容不具备证据资格。然而,湖北省高院却绕过行政机关的专业认定,将其作为推翻武汉中院终审判决的依据,实质是以非法定证据替代法定程序,构成对《民事诉讼法》第66条(证据合法性要求)的公然违反。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私人鉴定”的形成路径暗藏利益关联。据当事人反映,众诚汽车保险湖北分公司曾通过“找熟人到医院开鉴定”的方式试图逃避理赔,此类“关系鉴定”“利益鉴定”本应是司法审查的重点排查对象。湖北省高院不仅未对该鉴定的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反而将其奉为核心证据,客观上为“私人鉴定干预司法”打开了缺口,严重损害司法裁判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二、原审程序违法:从举证剥夺到笔录篡改,司法流程沦为“走过场”
湖北省高院若要维持原审结论,至少应确保下级法院的审理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但本案中,武昌区法院与武汉中院的审理过程却充斥着程序违法,高院对此不仅未予纠正,反将其错误结论“合法化”,形成“程序违法—错误裁判—裁定维持”的恶性循环。
其一,举证权利被系统性剥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且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举证权利。但本案中,武昌法院以“不给原告调取任何证据的权利”“没有质证的权利”为由,变相架空当事人的举证权;武汉中院虽形式上维持原判,却在“细节上全盘否定武昌法院判决”,暴露出原审对关键事实(如康强左手伤情是否扩大、艺术财产损失是否合理)的认定缺乏证据支撑。高院对此视而不见,反而认可原审“事实清楚”,实质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漠视。
其二,庭审笔录篡改与司法权威损耗。当事人反映,武汉中院庭审笔录存在多处矛盾:如对“夏军、张茗茗教授是否开处方”的陈述前后不一(原审称“不开处方”,后查明湖北省卫健委已发通报确认其开处方);对“调解期限”的表述随意(要求“七日提交调解书,否则视为放弃”,最终却以判决书结案)。庭审笔录作为还原审理过程的核心材料,其真实性直接关系裁判的可追溯性。原审随意篡改笔录,高院却未予核查,导致司法过程的“可监督性”彻底失效。
其三,关键证据质证程序缺失。武昌法院对病历资料的质证仅选取“九月、十月原件”,且未完整返还两年期病历,以“法庭调查取代医学鉴定”,实质是通过选择性举证误导事实认定。武汉中院对此未予纠正,高院亦未要求补充质证,最终将“艺术财产损失费”污名化为“多要赔偿”,完全无视当事人实际损失的客观性。
三、外部干预阴影:从医院党委到行政机关,“法外因素”渗透司法
本案的另一重危机在于,司法裁判被疑似“外部势力”干扰,导致法律问题异化为“关系博弈”。
一方面,医疗机构与行政机关的不当联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党委被指“不承认鉴定非法”“拒绝赔礼道歉”,甚至与武昌区卫健委医政科共同“主张康强多要赔偿”,且在承诺举证后“庭审放鸽子”。这种“医患纠纷—行政干预—司法偏袒”的链条,暴露出医疗领域与司法机关之间可能存在不当利益联结。更讽刺的是,武汉中院李斌成法官虽“细节上否定武昌判决”,却“宏观上维持原判”,被认为是“顶不住压力妥协”的结果,进一步坐实外部干预的猜想。
另一方面,信访与司法救济渠道的双重阻塞。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却未获有效回复;武汉中院延迟送达终审判决书4个月,高院未延长举证期限,变相压缩当事人的救济时间。当司法程序的时效性与透明度被牺牲,当事人对“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信任将彻底崩塌。
结语:司法裁定
的“颠覆性错误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11-01 22:41回复
    司法毒瘤,应当严厉清除,举一返三,彻查司法腐败,湖北省这样的臷定冤假错案这一起,可能是冰山一角。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11-02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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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4 1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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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裁判文书,仅凭一方当事人单方说辞进行批判,搞不懂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11-02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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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法官权利大,没有部门管的。故意枉法判决,想在申请改判太难。都是敷衍对付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11-02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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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系统急需整顿,已腐乱到高院甚至最高法院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11-02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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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间法官抓起来了没?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11-0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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