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正式行政层级有省、地、县、乡4级政区,本构想从简化掉地级来构思。省直管现有这么多县、市从管理学角度来看不现实,两个解决办法,一个是并县,但这会导致县域过大、治理困难,如浙江平阳县因面积过大拆分出了苍南县(龙港市从此县分出),另一个是搞基层自治,如米国德州辖254个县,完全no problem。我来自县域,从个人情感和对各地人的观察来看,大部分人对县域的归属感很重,大部分地级市也有自己所属的母县,除了苏州的母县曾经一县拆为三县一厅,其余最多也就两个母县(从旁边的县割一小块精华地带加入市区的不算母县)。

古代的县方百里(1600平方公里多一点)齐民万户是众所周知的标准,从古代长期存在到现在的县,最小也没小于200平方公里(也就是汉代方三十五里的样子),周代有不及五十里不达于天子(400平方公里多一点),故我对大陆上的县级政区设置的面积下限为400平方公里(可包含水域面积,但本文所述面积均不包含海域面积),河岛、湖岛型县级政区面积下限为200平方公里(给扬中县留的口子),海岛型县级政区的面积下限为50平方公里(给南澳、澎湖、长岛等留的口子),情况特殊的面积下限为4平方公里(给南沙诸岛留的口子)。周公曾扩大诸侯的封地,最大的为公爵五百里地,也就是4万平方公里多一点,故我对县级政区设置的面积上限为4万平方公里,考虑各县边缘地域抵达县行政中心以一小时以内为宜,故2万和1万平方公里也是重要的控制线(以80km/小时考虑,3.14*80*80取整数为2万,以60km/小时考虑,3.14*60*60取整数为1万)。人口以设置2班制中小学为底线,考虑人口稀少的地方常住人口实际更少,故县级政区人口下限为1万,考虑边疆地区的特殊情况下限可放宽至0.5万。
模型设立好了,本着尽量不撤并现有县的基础上(山川形便、杜绝飞地还是要考虑的),作如下规划:
1、县、市面积以800-3200平方公里为宜(1600的50%和200%,内地大部分县的面积也在这个范围内,下限和上限均可不包含水域面积),人口以20万+为宜(弯弯曾经的省辖市设置标准);


2、人口密度在25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可放宽至400-800平方公里(这样可以保证绝大部分面积在这个范围的县可以不用撤并);
3、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市面积可放宽至3200-6400平方公里(看了各地县级政区的面积,这个标准可以覆盖内地的绝大部分),主城区人口聚居满200万且辖区内主城区人口不少于本市人口的50%且确有必要的市面积亦可放宽至3200-6400平方公里(这是给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州、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市或保护区较多的市留的口子,但明显孤立的区域应独立设治,以上海为例,崇明应独立设县);

4、人口密度在4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6400-10000平方公里;
5、人口密度在2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10000-20000平方公里;
6、人口密度在5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20000-40000平方公里;
7、省辖市分为普通市、较大的市和计划单列市,主城区人口满50万得设普通市(副厅级,人口稀少或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可放宽至20万但主城区人口占本市人口比例不应小于50%),主城区人口满100万得设较大的市(正厅级),主城区人口满300万且有必要的得设计划单列市。
8、市辖区面积以100-400平方公里为宜,人口20万+为宜,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以上的面积可放宽至50-1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25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400-8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5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800-16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1600-3200平方公里;
9、乡、镇、街道将均设为派出机关,面积以100-200平方公里为宜,人口以4-15万为宜,县级政区以管辖8-15个乡、镇、街道为宜,不得少于3个,不得超过30个(考虑每个县设立不超过18个局,最多设4个副职,平均下来每个副职管理12个单位已经很极限了);
10、县辖市以镇区人口满10万的非县城镇改设,人口稀少或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可放宽至5万但镇区人口占本市人口比例不应小于50%,县辖市设代表大会和行政机关,财政对接省,类似于属于省的计划单列市,县辖市面积以100-400平方公里为宜,面积上限为800平方公里(超过这个面积上限直接设县得了),下限为50平方公里,且设置时不应将周边乡镇街道隔离为飞地。


古代的县方百里(1600平方公里多一点)齐民万户是众所周知的标准,从古代长期存在到现在的县,最小也没小于200平方公里(也就是汉代方三十五里的样子),周代有不及五十里不达于天子(400平方公里多一点),故我对大陆上的县级政区设置的面积下限为400平方公里(可包含水域面积,但本文所述面积均不包含海域面积),河岛、湖岛型县级政区面积下限为200平方公里(给扬中县留的口子),海岛型县级政区的面积下限为50平方公里(给南澳、澎湖、长岛等留的口子),情况特殊的面积下限为4平方公里(给南沙诸岛留的口子)。周公曾扩大诸侯的封地,最大的为公爵五百里地,也就是4万平方公里多一点,故我对县级政区设置的面积上限为4万平方公里,考虑各县边缘地域抵达县行政中心以一小时以内为宜,故2万和1万平方公里也是重要的控制线(以80km/小时考虑,3.14*80*80取整数为2万,以60km/小时考虑,3.14*60*60取整数为1万)。人口以设置2班制中小学为底线,考虑人口稀少的地方常住人口实际更少,故县级政区人口下限为1万,考虑边疆地区的特殊情况下限可放宽至0.5万。
模型设立好了,本着尽量不撤并现有县的基础上(山川形便、杜绝飞地还是要考虑的),作如下规划:
1、县、市面积以800-3200平方公里为宜(1600的50%和200%,内地大部分县的面积也在这个范围内,下限和上限均可不包含水域面积),人口以20万+为宜(弯弯曾经的省辖市设置标准);


2、人口密度在25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可放宽至400-800平方公里(这样可以保证绝大部分面积在这个范围的县可以不用撤并);
3、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市面积可放宽至3200-6400平方公里(看了各地县级政区的面积,这个标准可以覆盖内地的绝大部分),主城区人口聚居满200万且辖区内主城区人口不少于本市人口的50%且确有必要的市面积亦可放宽至3200-6400平方公里(这是给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州、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市或保护区较多的市留的口子,但明显孤立的区域应独立设治,以上海为例,崇明应独立设县);

4、人口密度在4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6400-10000平方公里;
5、人口密度在2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10000-20000平方公里;
6、人口密度在5人/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的面积可放宽至20000-40000平方公里;
7、省辖市分为普通市、较大的市和计划单列市,主城区人口满50万得设普通市(副厅级,人口稀少或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可放宽至20万但主城区人口占本市人口比例不应小于50%),主城区人口满100万得设较大的市(正厅级),主城区人口满300万且有必要的得设计划单列市。
8、市辖区面积以100-400平方公里为宜,人口20万+为宜,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以上的面积可放宽至50-1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25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400-8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5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800-16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面积可放宽至1600-3200平方公里;
9、乡、镇、街道将均设为派出机关,面积以100-200平方公里为宜,人口以4-15万为宜,县级政区以管辖8-15个乡、镇、街道为宜,不得少于3个,不得超过30个(考虑每个县设立不超过18个局,最多设4个副职,平均下来每个副职管理12个单位已经很极限了);
10、县辖市以镇区人口满10万的非县城镇改设,人口稀少或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可放宽至5万但镇区人口占本市人口比例不应小于50%,县辖市设代表大会和行政机关,财政对接省,类似于属于省的计划单列市,县辖市面积以100-400平方公里为宜,面积上限为800平方公里(超过这个面积上限直接设县得了),下限为50平方公里,且设置时不应将周边乡镇街道隔离为飞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