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精神可嘉,勇于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但是你的方式方法全错了,予以指正。
1.他是说你的案件也没什么实际影响不是基于不表彰,而是基于你的行政前置程序错误。
2.
不知道您是不是没寄信选择的直接投诉?
你直接就某条法律提出投诉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因为这个河南省表彰办法的行为相对人是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不特定对象的表彰行为,在行政诉讼法上,不对你产生法律效果。
如何纠正你的前置程序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才符合受理条件。
那么什么情形才算是不予履行或者算是不予答复?
如果你是符合受优待群体,你应该先以邮寄的形式提出投诉,有了投诉,受理机关才会针对你的申请事项单独做出处理,这个时候你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之后,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4条的规定,受理机关才应当在60天以内办结。这个时候如果60天内,被申请人没有作答或者作答了,这才是一个针对本人的行政行为。
如果在60天内答复了,而你对答复的内容不满意是否还需要行政复议前置?
不需要复议前置,你可以直接对答复的内容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行政复议的通知书是提醒你自己走错路了,你不能直接告行政机关某个针对不特定对象的行为,即便你是不特定对象的一人。你要以一对一的方式提出,对方回了,或者60天内没回,你这个时候才能对路,别人自然会受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