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室论的概率有多少,几乎为零,不管是认何可能,恋爱论,教师论,书友论,但凡近点论,就必然进入到密室论推理,而密室论通俗点说就是第一现场在南大附近的步行所极的地方。这个地点又是女孩主动进入或者由做案者领入。密室论的弊端,案发后,南大近点的所有住宅,包括楼区和棚户区都是警方重点排查的地方。特别是拥有淋浴设施的更是重点关注。而近点密室做案的可能,或者说环境是否支持,条件也极为苛刻。楼区不隔音隔味,需连续冲水开灯,就算这个人跑了,这些线索也会被邻居反应。棚户区的条件则更为苛刻。就算这个人能能成功逃跑,那么,这是重案,只要是警方怀疑的地方警方一定会反复排查。这就是近点论的不可能。2.手法是否为专业所为,这一点非常的重要,是推理的一部分。答案是与专业的屠夫,西医,厨师没一点关系。也就是做案者偏向于普通人,而不偏向于专业的。刀具问题,这个问题捉摸不定,他即可以座公交车到远方买刀,也可以反复使用同一把刀,都可以,也就是说,刀具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人的思维,及这个人想要干什么。3.第一现场环境的猜测,也就是说,近点住宅密室论不可能,那么远点住宅密室论可不可能,可能性有多大。比方说书友论,即女孩在书店认识一个书友,两个人成为朋友,这个人是单身汉等等,也就是各种可能硬往上靠,女孩座自行车拉到很远的地方,案发后做案者又用自行车把物证扔回来。书友论的逻辑思维就不是那么通顺,疑点很多。比方说女孩认识一个朋友就需要很长的时间互相了解,需要连续在同一个地方互相交谈,这个时间过程会自然的被人看见。而女孩才来南大两个月,这个时间是不够恋爱论,只够书友论,那么说,即然只是兴趣上的朋友,那么大晚上的,女孩为什么要冒险上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的车,就算免强通过,那么那个人又为什么冒险赌上一切害那个刚认识的女孩。假设网友说的,这个人气语非凡,知识广阔,那么这个人的现实条件就会好,有冰箱。大胆点说,就算这个人冲动为色而案发,那么这个人的的身份及住址女孩的室友就不知。这个人又不住在南大附近,那么这个人就可以从容的买拉杆箱这种很大的包用自行车或三轮车运输到很远的地方,也可以直接扔江里。而远点论,他好容易跑出来,他没理由把路线设计到南京的市中心,那里的人群是非常密集的,这就意味着目击者非常多。做为一个陌生人,是拋到南大安全还是拋到大江里安全,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懂所以,只要是涉及到密室论,无论近点远点,疑点都是最多的。疑点越多也就越不可能。还有汽车论,疑点是,即然这个人都开上汽车了,那么身份一定非富即贵,他找女朋友为什么要找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孩,又为什么非要害她。任何一个非富即贵的人和富二代都不会冒险干这个。还有就是出租车,女孩大晚上为什么座出租车,即然对方有车那么他最合理的选择是他有能力拉的很远,就不可能用这个手法。假设是汽车意外,那么汽车意外的量刑是什么,故意杀人的量刑是什么,谁都知。而汽车意外就跟车有关系,那么又会被拉的很远。以上的各种可能都推理到了,就剩下一种最简单的可能,近点劫色。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这种可能。3.即然是劫色,那么这个人或这些人的身份和现实条件一定是最差的,饥不择食。也很有可能是多人参与劫色,地点很可能是南大附近的建筑工地,而这群人的身份也很可能与建筑工程有关,比方说民工。90年代的建筑工程被黑社会和各种小商人承包,层层剥削。很可能民工一年都白干,顿顿馒头菜汤,条件很差,自己做饭,这就有可能拥有刀具。而冬天工地停工,留守几个人看守工地,这启案很有可能就是他们干的。很有可能女孩好奇到工地看看被劫色灭口。整个案件就这么简单。4.下面分析做案者为什么非用这个手法。为什么不选择大缷八块,一个就是包包不够,很有可能这几个包都是现拣的,你在热闹的主城区用报纸夹一个滴嗒嘀嗒的证物,显然不可能。而你用塑料袋呢,很可能没那么大的塑料袋,就算再分小块,点低的话,他前面一扔,很快被人拣到报警,大缷八块的缺点就是手法过于简单,警方很容易就怀疑到思维简单的人群,比方说民工群体,那么警方就一定会快速重点搜查南大附近的建筑工地,他们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那才是做案者最不想要的。而使用这个手法,运气好的话就可以被垃圾车收走,做成失踪案,就算案发,也可以赌一把,让警方怀疑屠夫,厨师群体,或恋爱论,等等这些,不让警方那么容易就猜测和怀疑简单工作的民工群体。其实第一现场就在南大附近不远的建筑工地。只是警方被这个复杂的手法唬住了。5.即然是思维简单的民工,那么他为什么这么细腻呢,很可能受录像厅港片的影响,当时最卖座的港片就是黄秋生的澳门饭店和任达华的羊羔医生,影片里的做法就是用塑料袋扔垃圾堆。而指挥这群人做案的人,这个人的年纪也肯定不是年轻的愤青。是上年纪的,有着大量经验的长者,平时喜欢看书,看过弗尔摩斯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