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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2025-2026年老旧闸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Ⅱ标(二次公告)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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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2025-2026年老旧闸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Ⅱ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区2025-2026年老旧闸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以扬广水〔2025〕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河道堤防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Ⅱ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头桥排涝站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地处头桥港与夹江交汇处,是区域排涝的重要水利设施。头桥排涝站建于1973年,现状设置4台600HW混流泵,总流量为2.0m3/s。泵站为侧向进水正向出水泵站,与头桥二站共用出水池及出水渠道。由于年久失修,需拆除重新建设。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Ⅳ等,头桥排涝站站身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5级。概算总投资:1410.78万元。
2.3本项目施工Ⅱ标建设内容为: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GLQLJZZGZ-2025-2026-SG02)位于广陵区头桥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拆建头桥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0m3/s,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与相应水保、环保工程等。
建安投资金额(含水保环保专项建安投资):施工Ⅱ标467.68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438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6月20日前具备开机条件;2027年1月31日前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8)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IP属地:江苏1楼2025-10-18 20:19回复


    IP属地:江苏2楼2025-10-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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