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选后妃的制度十分规范,逐级加以筛选淘汰。第一步是"海选"。每当皇帝到了大婚年龄时,皇宫都会派遣阉人到全国各地遴选年龄在十三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女,从中选出5000名由皇室支付路费,由父母在划定的时间内送到京城进行第二轮选拔。第二轮选拔时,阉人们选择1个较大场地,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序,一番察看后,把那些过于高矮胖瘦的少女淘汰。这一*概会淘汰五分之一。在初选的第二天进行第三轮选拔,阉人们接纳第一天的排队方式,仔细察看每人的五官、头发、肤质以及音品、仪态,只要有一项不合划定,便被淘汰。这一轮又会淘汰剩余人数的一半。剩余的大约2000人会进行第四轮的精选。这一轮,太监们不仅会用尺子细量少女的手足,还统考察少女的步姿与风味。这一步又会淘汰1000名少女。最终留下的1000名美女召入宫中继续到场选拔。而太监们的使命也到此画上了句号。
过了这四关的女性大概只有1000名,都成为了宫女,但是能否成为后妃,还要进一步的观察。入宫后,宫中宫娥们将那些宫女分别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察其贞洁",身上来不得一丝疤痕,肌肤必须细腻光泽,这样,从这1000人中再选出300人为宫女头目。第五关是由皇帝派遣的阉人详细观察这300名留宫的美女1个月,依据她们的性情言语,判断性格是否温柔敦厚,是否具备智慧并且贤惠。据此,再筛掉250人,其余的50人便自动晋级为嫔妃。倒数第二轮是"选三",就是由皇太后或者太妃从50人中选出三个供皇帝钦定。最后由皇帝钦定一名皇后。一般"选三"后陪选的两名美女,都会被封为贵妃,但也有被赐予金银币退回家的。如明光宗当太子时选太子妃,刘氏与郭氏姐妹步入最后一轮比赛,郭氏老大被选为太子妃,其妹与刘大姑落第,赐给金币后返回家中。据载,这位刘氏自感身价百倍,回故里后不愿再嫁凡夫俗子,做了一辈子老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