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贝吧 关注:2,417贴子:43,470

回复:【Casibecks/原创】短篇小楼(贝卡)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该面对的事总是要面对的。贝克汉姆早料到那匹雄狐不会善罢甘休。现在,脱离了狼群的保护,他只身一人。虽然那雄狐也是光杆司令,但他根本没有把握战胜它。
它那写满怨恨和憎恶的狰狞面孔离他越来越近,愈发清晰。
求生是本能。无论这物种多么珍惜,他与、也会拼死一搏。不为别的,只为了白狼,他要赢!
它扑了上来,情况与之前一次多么相似!可他不会再坐以待毙!
他灵巧地躲过一劫。
它再次扑来,多了一分急躁,少了一份戒备。贝克汉姆看到了头顶上一段粗壮的树枝,跃起,攀住。这一次不及它的迅猛,他的手臂被它锋利的巨齿划伤了。那道翻卷的伤痕很快溢满了血,溢出的暗红色的血液顺着他的手臂流淌下来。他痛苦地吼了一声。可想而知,那样的疼痛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忍过去的。
鲜血的味道刺激着巨狐的神经。它更加地狂躁了。不断地袭击那个可怜的人类。一次次地躲过它猛烈的攻击,伤口的疼痛渐渐缓和。他终于愤怒至极,开始思考着还击的方法。
它再一次以同样的套路扑向他。现在,看看谁更聪明?显然,人类更加冷静。它越来越狂躁,戒备全无,满心想的只是把这个该死的人类置于死地。然而它忘了人类会使用工具!
贝克汉姆快速地从靴壁上拔出一把匕首,猛地刺入扑来的雄狐袒露的腹部。顿时,鲜鲜血喷注。
它在半空中停顿,摔在地上的同时猛烈地挣扎,痛苦地哀号,腹下一片血迹。但它还想进行最后一击。
似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它踉跄着奔向人类,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利的牙齿。一跃而起。贝克汉姆来不及反应,它将要把巨齿嵌入他的颈子了!
一道白色的身影与这个血红的狰狞的躯体相撞。
是白狼!
看着被白狼解决掉的巨狐的尸体倒在一边的血泊中,贝克汉姆终于松口气。他剧烈地喘息,却还想保持平稳。最后,还是双腿发软,瘫坐下来。
伊克尔见状马上跑向他身边。
他左臂上那道深陷的翻卷着的伤痕令伊克尔心颤。他不像狼那样有厚厚的皮毛的保护,因而显得那血淋淋的伤口更加刺眼,令人生畏。
“看来你要好好包扎一下伤口了,大卫……”伊克尔道。
贝克汉姆用完好的右手揽过白狼,把它拥入怀里。他把脸埋在它后颈上的毛发里,温热的眼泪流淌下来。天哪,他还活着!真令人欣慰。
它已经救了他两次了。
该离开了。这是“鹿军”传达给贝克汉姆的信息。他没有停止过做记录,摄像机也一直追随着鹿群。伊克尔总是远远地望着他不停地摆弄那些机器。它有时会卧在草地上晒太阳,一身圣洁的白一次次地被阳光沐浴,总会成功地吸引正在工作的大卫的目光。他会把镜头对准它一会儿。它便会摆出“傻笑”的表情。玩够了,就影子一般地瞬间藏匿起来。这时,贝克汉姆的碧眸中就会流露出焦急和不安。但下一秒,他的小狼就“嬉笑着”扑了过来。
贝克汉姆的左臂上缠了一层绷带,后来绷带拆下去,原本光滑的手臂上就多了一道刺眼的疤痕。不过在他看来,这没什么,这正好起到警示作用——人类并不是王者,只是脆弱的食物链中的一员。
伊克尔看到鹿群已经做好出发的准备。它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它担心的不是大卫会离开它,他们只有一面之缘,这它明白;它害怕的是他在看到所有事情后自责、悲伤。他是多愁善感的人,这它也看得出来。他会把所有错事都揽到自己身上——真不明白人类世界里拥有这种性格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它甚至可以在头脑中勾勒出他绝望的眼神——混杂着令人心疼的凄悲。它是他的狼啊,它想告诉它的大卫自己有多么爱他!可是他们之间不可能完全地互相理解。它想分享他的悲喜,想承担一部分他的责任,可终归是两者谁都不能踏入对方的世界——他们的使命不同,即使不愿割舍,也必将各奔东西。
只可惜了,他是人类。
“伊克尔……”贝克汉姆温和的声音响起。
伊克尔全身一震,它从草地上爬起来,惊讶地望着他。
贝克汉姆微笑道:“你感到惊讶?”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细小的设备,拿给它看,“这还是测试品,不过看来效果不错。”接着,他勾过它的头,把这个小玩意儿别在它的耳朵上。它调皮地想躲开,硬是没躲得开——他修长的手指触摸它的感觉让它屈服了。
“翻译器。”他指指它的耳朵示意,“我联系过工作组的同事,他们说这东西能派上用场。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就是这个高科技的功劳。”
伊克尔保持沉默。人类总喜欢摆弄他们的新鲜玩意儿。
贝克汉姆料到这个倔强的小家伙会有这样的反应。他伸手摸摸它的头,“让我听听你的声音吧,伊克尔。”
它重新趴在了草地上,草叶半掩着它的棕色眸子,它伸出粉红的舌,翻上鼻子挥舞着。看来它不屑于吐出一个字。
“Come on……说点儿什么。”贝克汉姆戳了戳它。
伊克尔又摆出了“傻笑”的表情,“你想让我说什么,大卫?”
这次轮到贝克汉姆惊讶了,他愣了半天。
“God……你的声音真好听……”贝克汉姆没有掩饰他那双绿眸子里的惊讶。
伊克尔笑起来,那高明的翻译器甚至模拟出了它的笑声!它的声音那么干净、清脆、悦耳。这哪是匹狼啊,根本就是个人嘛!
它站起身,转身跑开。
“嘿,伊克尔!我明天就走了,你再多陪我一会儿嘛……”贝克汉姆笑着喊道。
白狼没有停下飞奔的脚步,它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丛林里。



30楼2011-07-20 12:19
回复
    度受,你放文了?不跟我对着干了?算你狠呐!~~~
    各位久等了~~~


    31楼2011-07-20 12:21
    回复
      2026-02-18 05:43:3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霸气的卡小西~嗷嗷嗷~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来自手机贴吧34楼2011-07-20 16:46
      回复
        额来更文了~ 第二天 “早上好,大卫!”伊克尔又现身了。 “早上好,伊克尔!”贝克汉姆一边微笑着打招呼一边收拾东西。 “鹿群已经开始它们的行程了。”伊克尔向鹿群的方向望。 “是啊。它们已经走了。”贝克汉姆把最后一件物品放进车后备箱。 “你要留下来么?”伊克尔见他还没有追赶鹿群的意思,问道。 “不。要跟它们保持距离,我离它们太近会让它们很紧张,必须很小心。”贝克汉姆说,“看到了么?这儿有定位系统,跟不丢的。”他指了指方向盘旁的显示器。 “那前些日子你还在到处找它们。定位系统坏了?”伊克尔笑道。 “呃…在那之后我才在头鹿的脖子上挂上了定位仪,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本来是想尽可能地不影响它们,不过看来还是需要一些电子产品。人类没那么’聪明’,你知道。”贝克汉姆无奈,被一匹狼嘲笑还是头一次。 他有种奇妙的感觉,好像他在跟一个朋友聊天,而不是和一匹狼说话。然而他看到了伊克尔眼神中掠过一丝类似悲伤的神情。他以为那是不舍,可后来才明白那眼神的真正含义。 “那么,再见了。”伊克尔仰头望着贝克汉姆。它眼神中的“悲伤”似乎还没有褪去。


        来自手机贴吧35楼2011-07-21 17:19
        回复
          被催的用爪机发帖分不开段落啊~~还是用电脑好了……
          ==============================================================================
          “再见,伊克尔……”他伫立望了它一会儿。当他要摘掉它耳朵上那个碍事的机器时却被它躲开了。
          “等一下”它道,“……我爱你,大卫!”然后,顺从地把耳朵竖起来。
          它想要说的说完了。
          贝克汉姆感到心痛,或许是感动的吧。他僵硬地摘下那小小的高科技设备,似乎在心中酝酿感情。
          他声音颤抖地回应:“我也爱你,伊克尔……”
          伊克尔后退了几步,转身,再次消失了。
          贝克汉姆朝它离开的方向望了一会儿,然后看了看他手里的翻译器。出乎意料的,那小小的显示屏上显示着伊克尔最后想要说的话:吻你,我的大卫!显然,它没有料到这句未说出口的话会显示在清晰的小小的屏幕上。
          温热的泪滑过贝克汉姆的脸颊。他意识到伊克尔对他的感情会比人类世界里任何一个人的感情更真挚、更热烈。一份来自一匹狼的爱,不,确切地说是来自上帝的爱——他还没有狠心地抛弃人类吧?贝克汉姆想。


          38楼2011-07-22 10:05
          回复
            楼上二位:这段解释了你们的问题了哈~~


            39楼2011-07-22 10:08
            回复
              不是 还有呢 只是还没来得及发 耐心等等


              来自手机贴吧42楼2011-07-25 09:32
              回复
                又过了些许时日,鹿群终于再次停下了脚步。令贝克汉姆惊讶的是鹿群竟然踏上了一条死路。它们来到了这一带最大的断崖。那群鹿围在断崖边缘。头鹿向下探头望,似乎那奋力延伸的黑暗正吸引着它。
                贝克汉姆以为它们只是在思考越过断崖的方法。
                头鹿纵身跃入深谷。
                他忽地想起一篇关于斑羚飞渡断崖的文章——年老的群体必定为年轻的那部分做出牺牲。他期待着鹿群当中会有一只年轻的鹿现身,借助年老的头鹿的脊背作为第二触点,以获得跃往对岸的机会并存活下来。然而他想错了。
                自始至终都没有第二只鹿出现。
                贝克汉姆看了看方向盘旁边的定位系统。屏幕上已经显示不出鹿群的位置了,这说明头鹿已经死亡。
                接下来的一幕让贝克汉姆瞠目结舌。鹿群排成一条队伍,相继跃入深谷。后来,变成了成批地涌入。它们像是被某种信仰支持着,以骇人的热忱奔向那延伸的黑暗。似乎它们的目的就是奔向死亡。
                贝克汉姆惊呆了。
                难道鹿群奔袭了这么远只为了寻死?!他回忆着一路所经历的——鹿群出奇庞大;为数甚少的塔斯马尼亚狐;伊克尔“悲伤的”眼神……
                他忽然明白了!鹿群庞大得惊人是因为繁殖过盛,因为缺少天敌以维持平衡。鹿群是随季节迁徙的群居动物,而塔斯马尼亚狐在繁殖季节亦会同候鸟一样成群迁徙。它们追随鹿群,捕杀老弱病残,保证了鹿群的健康状态和数量平衡!这样庞大的鹿群本不该遭遇狼群,狼群不会迁徙。每年都只有小群体的鹿路过狼群的领地,然而走的路却是另一条。伊克尔一定察觉到了鹿群的动向,它在分别时用那种担心的眼神望着贝克汉姆……
                伊克尔料到了一切。结果正如它所担心的——贝克汉姆绝望了。
                这一切,又是人类所犯下的错误……鹿群为了维持生态平衡做出惊人的牺牲。这就是它们的信仰。其实,这该是所有生物的信仰,藏匿在它们的内心,隐于它们的身体,不易察觉。但这股来自自然的力量却异常惊人。
                塔斯马尼亚狐不久就会真正的灭绝。贝克汉姆终于理解了它那憎恨的眼神。鹿群只会为了保全物种而留下一小部分,它们分散在各处,也可能就在它们的出生地。它们会停止迁徙很长时间,等待新的敌人出现。
                正如自然本身所设定的——任何一个生命都必须经历弱肉强食。这就是法则。
                贝克汉姆双手伸进头发里抓揉,双臂紧贴着耳朵,像是在极力躲避着什么。他发现了真相。但是这结果却和生物学界对此提出的设想大相径庭。他滑坐在地上,后背紧贴着吉普车的车轮,蜷缩成一团,喉咙里发出令人心疼的呜咽……
                伊克尔所担心的最终还是没有躲过。
                他那双碧绿的眸子里满是绝望……


                43楼2011-07-26 10:27
                回复
                  2026-02-18 05:37:3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人类在向上帝挑衅滴说~~~


                  45楼2011-07-26 10:54
                  回复
                    呵呵 是有点儿~~阐述问题嘛 就要严重一点儿才能有意思啊


                    47楼2011-07-26 13:42
                    回复
                      嘿嘿~小说嘛 讲究出人意料滴说~有意思吧?写到半截想到这个结尾…


                      来自手机贴吧50楼2011-07-26 16:14
                      回复
                        我智商低滴说…写那么复杂的东西会shi的~


                        来自手机贴吧53楼2011-07-26 23:56
                        回复
                          受宠若惊啊 二位~/叶子的文能受到亲的夸赞真的令叶子很高兴!所以额决定开“斗牛士”了(在这个文的提纲上圈圈给了额很多支持啊~)/叶子有写手稿并要多次斟酌改动的习惯 所以更文很慢 即使是短篇。。亲们多包含。


                          来自手机贴吧57楼2011-07-29 23:45
                          回复
                            天!好像这篇又要连载了…看来中短篇小说神马的都不能写完整的故事 不然写不完呐~


                            来自手机贴吧59楼2011-07-30 15:38
                            回复
                              2026-02-18 05:31:3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中篇吧大概…//先码一点儿:《睥睨与逃避》/引子/伊克尔开着车行驶在公路上。他要考虑的事情很多,比如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几分钟后就要举起一支长矛;或者他要如何避免抢了主角的风头;亦或不要让那疯癫的长着角的家伙踩碎他的脑袋;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他的“搭档”是否准备好了与他共同迎战。/红灯!该死的红灯!伊克尔猛踩刹车。出乎意料的,自他的车后冲过一辆车。那司机似乎全然不顾前方的红灯,闯入十字路口…/伊克尔有些惊讶,那家伙难道不要命了?!这个最靠近角斗场的路口可是车祸频发地段!不过,那人…看上去不像西班牙人。他那头极短的金发很显眼,看样子像个军人。//卡西篇/观众席总是坐满了人。西班牙贵族很热爱斗牛运动,但他们的注意力似乎总在斗牛的第三个环节--斗牛士手执红色的布莱塔与公牛共同舞出迷人的舞姿。这就是最令伊克尔 卡西利亚斯厌恶的事实。伊克尔是一名长矛手。如传统所言:长矛手第一个出场,却形同虚设;花镖手第二个出场,动作干净利落的话能赢得一些掌声,但仅此而已;斗牛士最后出场,但获得最多的掌声。若舞姿华丽便可赢得所有观众的起立鼓掌和一只牛耳。/第一声号角响起。伊克尔跨上战马,手执长矛踱入角斗场。


                              来自手机贴吧61楼2011-07-30 17: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