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辽宁省兴城市红崖子镇小山台村荒山招投标,承包等相关问题
2005年兴城市红崖子镇小山台村,荒山公开招标。投标者为尹兆国,杜长龙,刘守东,以上人员皆为本村村民。中标者为尹兆国,本村村民。
但是,当时村主任杜玉彪,私自与红崖子镇大山台村村民孙福庭相互勾结,私自签下荒山承包合同。属于杜玉彪的个人违法行为。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1,中标者为尹照国,尹照国没有与孙福庭签订转包合同,也就是说经营权属于尹兆国,但是杜玉彪以村委会名义与孙福庭直接签订了承包合同,杜玉彪是用一地多包,明包,暗包等手段,侵害了小山台公共利益和尹兆国的个人利益。属于违法行为,诈骗行为。2,该合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做公示。3,孙福庭没有交付一分钱的承包款,帐上没有孙福庭的入账记录。以上得出结论:无效合同,杜玉彪与孙福庭合谋诈骗小山台村集体财产(巨额诈骗)。
大山台村民孙福庭,在非法获取荒山承包权后,毁林开荒,盗采国有资源(山土,沙,石)。获得天价利润。合同面积大约六百左右亩,年利润50万元左右,20年多,非法获利1000余万,加之山土,沙,石利润,非法获得利润2000万左右。居住于南山的丁焕臣与丁小东,可以作证。是目击证人。
该违法合同也约定了,一年栽树,二年补栽树,三年成林的条款。如果违反,村委会视为违约,作废,并收回小山台的荒山。孙福庭给予杜玉彪侄子提供大面积荒山开垦的土地作为一部分回报。以上得出结论:违法行为人,违反了违法合同中的约定。但是,村委会对此事件毫无反应。是不知情?还是暗中相互勾结?
大山台村民孙福庭,打砸抢行为。以暴力手段抢去小山台村民杜长龙的合法林地。抢去小山台村民李春光的口粮田。抢去杜长吉的口粮田。抢去杜长军的口粮田。其子二旺组织棒子队,砍刀队雄霸小山台村南山多年。号称上边有人(有保护伞)。曾对居住于南山的丁焕臣,及全家进行殴打。意图暴力抢夺丁焕臣的林地,土地。
杜玉彪,曾抢劫葫芦岛锌厂,被判入狱。曾家族组织打砸兴城市温泉派出所。曾包庇黑社会入狱。其罪行累累。
孙福庭,曾与杜玉彪一起包庇其他黑社会,入狱。
请问,如此行为谁来管?
诉求:要求现村委会收回荒山,并追回所有经济损失。追究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2005年兴城市红崖子镇小山台村,荒山公开招标。投标者为尹兆国,杜长龙,刘守东,以上人员皆为本村村民。中标者为尹兆国,本村村民。
但是,当时村主任杜玉彪,私自与红崖子镇大山台村村民孙福庭相互勾结,私自签下荒山承包合同。属于杜玉彪的个人违法行为。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1,中标者为尹照国,尹照国没有与孙福庭签订转包合同,也就是说经营权属于尹兆国,但是杜玉彪以村委会名义与孙福庭直接签订了承包合同,杜玉彪是用一地多包,明包,暗包等手段,侵害了小山台公共利益和尹兆国的个人利益。属于违法行为,诈骗行为。2,该合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做公示。3,孙福庭没有交付一分钱的承包款,帐上没有孙福庭的入账记录。以上得出结论:无效合同,杜玉彪与孙福庭合谋诈骗小山台村集体财产(巨额诈骗)。
大山台村民孙福庭,在非法获取荒山承包权后,毁林开荒,盗采国有资源(山土,沙,石)。获得天价利润。合同面积大约六百左右亩,年利润50万元左右,20年多,非法获利1000余万,加之山土,沙,石利润,非法获得利润2000万左右。居住于南山的丁焕臣与丁小东,可以作证。是目击证人。
该违法合同也约定了,一年栽树,二年补栽树,三年成林的条款。如果违反,村委会视为违约,作废,并收回小山台的荒山。孙福庭给予杜玉彪侄子提供大面积荒山开垦的土地作为一部分回报。以上得出结论:违法行为人,违反了违法合同中的约定。但是,村委会对此事件毫无反应。是不知情?还是暗中相互勾结?
大山台村民孙福庭,打砸抢行为。以暴力手段抢去小山台村民杜长龙的合法林地。抢去小山台村民李春光的口粮田。抢去杜长吉的口粮田。抢去杜长军的口粮田。其子二旺组织棒子队,砍刀队雄霸小山台村南山多年。号称上边有人(有保护伞)。曾对居住于南山的丁焕臣,及全家进行殴打。意图暴力抢夺丁焕臣的林地,土地。
杜玉彪,曾抢劫葫芦岛锌厂,被判入狱。曾家族组织打砸兴城市温泉派出所。曾包庇黑社会入狱。其罪行累累。
孙福庭,曾与杜玉彪一起包庇其他黑社会,入狱。
请问,如此行为谁来管?
诉求:要求现村委会收回荒山,并追回所有经济损失。追究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