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节:实在的理念是精神,它将自身分化为其概念的两个理想领域——家庭和市民社会,从而进入其有限性的阶段,但这样做只是为了超越其理想性并作为无限的现实精神而显现出来。因此,正是对这些理想的领域,实在的理念分配了它这一有限实在性的质料,即作为群体的人类个体,其方式在于,分配给任何特定个体的职能明显地受到 circumstances [情势]、任性[Willkür] 及其个人对生活地位[Stand]的选择所中介。
让我们把这段话翻译成平实的语言如下:
国家与家庭和市民社会的中介方式和手段是"情势、任性和个人对生活地位的选择"。据此,国家的理性[Staatsvernunft]与国家质料划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毫无关系。国家是以一种无意识的、任意的方式从它们中产生出来的。家庭和市民社会显现为黑暗的自然基础,国家的光芒由此而生。"国家的质料"指的是国家的事务,即家庭和市民社会,就其构成国家的组成部分并作为这样的组成部分参与国家而言。
这种阐述在两个方面显得独特:
1. 家庭和市民社会被理解为国家概念的领域,具体而言是其有限性的领域,是它的有限阶段。是国家将自身分化成这两者,以它们为前提,并且这样做"只是为了超越其理想性并成为无限的现实精神"。"它分化自身是为了……"它"因此以这样的方式将其有限实在性的质料分配给这些理想的领域,即分配给任何特定个体的职能明显地受到中介,等等"。所谓的"实在的理念"(作为无限和现实的精神)被描述得仿佛是按照一个确定的原则并为了一个确定的目的而行动。它将自身分化成有限的领域,并且这样做"只是为了返回自身,自为地存在";此外,它这样做的方式恰恰使得它正好如同它现实所是的样子。
在这一段中,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显得非常清楚。
实际情况是,国家质料分配给个人,是由情势、任性及其个人对生活地位的选择所中介的。这一事实,这一实际情况,被思辨哲学[der Spekulation]表述为现象,表现为假象[Schein]。这些情势、这种任性、这种个人对职业的选择、这种现实的中介,仅仅是由实在的理念自身所进行、并在幕后完成的那个中介的现象。现实性不是作为它自身而是作为另一种实在被表达出来。普通的经验存在没有它自己的精神[Geist],而是有一个异己的精神作为它的规律;另一方面,实在的理念没有一个从自身发展出来的现实性,而是以普通的经验存在作为它的定在[Dasein]。
理念被赋予了主体的地位,而家庭和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现实关系被设想为是理念的内在的、想象的活动。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是真正活动着的东西;但在思辨哲学中这一点被颠倒了。然而,如果理念被弄成主体,那么现实的主体——市民社会、家庭、情势、任性等等——就变成了非现实的,并获得了理念的客观环节这种不同的含义。
2. 情势、任性以及个人对生活地位的选择——国家的质料通过它们被分配给个人——并未被直接说成是自身现实、必然和合理的东西;就其作为情势、任性和个人选择而言,它们并未被宣布为是理性的。然而另一方面,它们又再次被认为是理性的,但这仅仅是为了被表现为一种中介的现象,是为了保持其原样,同时却又获得理念的规定、理念的结果和产物这种含义。差别不在于内容,而在于考察的方式或表述的方式。这里存在着双重历史,一个是秘传的,一个是公开的。内容存在于公开的方面。秘传方面的兴趣始终是在国家中重新发现逻辑概念的历史。但真正的发展是在公开的方面进行的。
合理地看,黑格尔的句子只意味着以下内容:
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要素。国家的质料通过情势、任性以及个人对职业的选择在它们之间进行分配。国家的公民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
"实在的理念是精神,它将自身分化为其概念的两个理想领域——家庭和市民社会,从而进入其有限性的阶段"——因此,国家划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理想的,即必然的,属于国家的本质。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现实组成部分,是意志的实际的精神性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存在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己成为国家。它们是能动的力量。而在黑格尔看来,相反,它们是由实在的理念所创造的。将它们结合成国家的,不是它们自己的生活过程,而是理念的生活过程,是理念将她们从自身中区分出来;而它们正是这个理念的有限性;它们的存在归功于它们自己之外的一个精神[Geist];它们是由一个第三者所设定的规定,而不是自我规定;正因如此,它们也被规定为有限性,规定为"实在的理念"本身的有限性。它们存在的目的不是这种存在本身,而是理念为了超越其理想性并作为无限的现实精神而显现出来,才将这些前提从自身分离出去。这就是说,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能存在;它们是它的 conditio sine qua non [必要条件];但是条件被设定为被制约者,规定者被设定为被规定者,生产者被